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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问题(上海地区)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2 00:06
  • 提问者网友:趣果有间
  • 2021-04-11 05:07
具体情况如下:
首套房采用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目前还清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尚未还清。近期想通过纯公积金贷款方式购买二套房,不知道在首套房尚有商贷未还清的情况下能否进行二套房纯公积金贷款?

一些零散信息:
咨询过公积金的客服,关于首套房人均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的要求是满足的(三口之家首套房不足90平方米),客服的意见是公积金还清应该是可以再次贷款,但是对进行二套房贷款时办理的银行及担保公司对首套房贷款是否结清的核定标准不熟悉。

请有过类似经验的网友帮忙解答,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零点过十分
  • 2021-04-11 05:44
按照上海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借款人只要当前名下无房,且之前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已还清,那么再贷款购房,按首套房贷政策执行。另外,借款人现拥有的房子,若人均面积低于35.1平方米(含35.1平方米),再次所购住房为普通住房,也按首套房贷政策执行。
你的面积如果合适,人均面积低于35.1平方米,是可以的作为首套房的。如果不合适,可以按照二套房来贷款,商业贷款问题公积金一般不管吧。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廢物販賣機
  • 2021-04-11 06:17
按照上海的政策文件:   四、 对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套住房的认定,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信息系 统查询,借款人家庭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并由借款人提供其家庭成 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无成套 住房。 你从未用过公积金贷款,在上海又没有房产,能按照首次使用公积金对待的。 你在外地有房,现在全国没有联网,上海是查不到你有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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