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铁路经济适用房怎么办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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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05 15:58
- 提问者网友:川水往事
- 2021-02-04 16:30
哈尔滨市铁路经济适用房怎么办完全产权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叶十三刺
- 2021-02-04 17:27
过户就可以了。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1.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
2. 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1. 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 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3. 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4. 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5. 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6. 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7. 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8. 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1.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
2. 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1. 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 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3. 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4. 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5. 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6. 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7. 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8. 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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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独行浪子会拥风
- 2021-02-04 17:49
其实这是个美丽的陷阱,真不知道,是谁提出的这个政策。是比市价便宜了尽一半。但是呢,5年之后,如果要转卖,就亏大了。要把市价补上,不是你当时买的市价,是你卖时候的市价。还有就是你要卖给的那个人,也要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是。所以,如果是贷款买的,等卖的时候一分钱都不会挣到,还会赔上很大的利息。也许说就一直自己住,天才知道政策会怎么改。同时经济适用房的位置是非常偏的,交通非常的不方便。去住之后才知道,上下班是多么的痛苦。
不过至少有房子住了,还是面积,挺大,环境挺好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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