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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12月在单位受工伤,住院的时候单位给了2000元做为生活费,出院的时候医生说后期可能还要去医院.

答案:4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2 22:00
  • 提问者网友:疯孩纸
  • 2021-02-22 03:24
单位又给了1万元说是营养费和后期医疗费,但是发11月工资的时候,单位扣了,说是抵减那1万2,应不应该?

还没评残,在家修养,单位说到时候算总账一起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天凉才是好个秋
  • 2021-02-22 04:44
工伤认定后,相应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你认定工伤了吗。这个是前提。
如果你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自然你单位也不需要支付工伤保险的相应费用了。

既然是过一段时间算总账,那一切都是临时的,不存在应该与否之说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躲不过心动
  • 2021-02-22 08:17
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误工费  (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各地规定不一。
  • 2楼网友:詩光轨車
  • 2021-02-22 06:39
那是不应该的,你在住院期间一切费用都是单位出的,不是自费,你是受的工伤!要是不补给你你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和社保局!
  • 3楼网友:梦中风几里
  • 2021-02-22 05:58
不应该的!可以查劳动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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