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购买要求是什么?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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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0-16 05:52
- 提问者网友:你挡着我发光了
- 2021-10-15 14:50
经济适用房购买要求是什么?来说说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渊鱼
- 2021-10-15 15:53
目前,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是:
1.申请家庭已在住房困难申报登记工作中登记入库;
2.申请人具有山区城市常住居民户口;
3.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8630元,高于4560元(不含);
4.申请家庭属于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并且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参加过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
5.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在登记入库时须年满25周岁。
以上“无房户”是指从无自有产权房屋并未承租公有房屋的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是指拥有过自有产权房屋或承租公有房屋的建筑面积;“家庭成员”,是指家庭夫妇双方与同户口未婚子女。
1.申请家庭已在住房困难申报登记工作中登记入库;
2.申请人具有山区城市常住居民户口;
3.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8630元,高于4560元(不含);
4.申请家庭属于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并且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参加过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
5.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在登记入库时须年满25周岁。
以上“无房户”是指从无自有产权房屋并未承租公有房屋的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是指拥有过自有产权房屋或承租公有房屋的建筑面积;“家庭成员”,是指家庭夫妇双方与同户口未婚子女。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孤独的牧羊人
- 2021-10-15 16:19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1、在申请之日前,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本市非农户口5年以上并常住义乌。申请人服役或者赴外读书前户籍已在本市,后户籍重新迁入的,可计入年限内。
2、下列人员列入家庭成员:
(1)符合法律规定的夫妻;
(2)35周岁以下的未婚子女;
(3)共同生活的夫妻双方父母以及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
3、满足户籍年限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可以分户申请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员;
(2)未单独立户的已婚或离异(拥有子女抚养权)人员因无房而实际与父母(子女)同住的。
具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不完全(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应当与其监护人共同提出申请。
4、5年期限均计算至受理公告发出之日止,前推5周年。
1、上年度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年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
上年度家庭收入是指受理公告发出之日往前6个月的申请家庭收入的2倍。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采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最新数据。
2、汽车、房产、摊位、证券、存款及外借资产等家庭财产总额不超过30万。
1、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18平方米,三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54平方米。
2、下列房产面积需计入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
(1)家庭成员私有房产(包括与他人共有房产部分);
(2)五年内(受理公告发布之日止,下同)已过户的自(共)有房产;
(3)待入住的期房(包括拆迁安置房);
(4)五年内离异的家庭成员,原人均房产面积;
(5)已批建的集体土地上的房产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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