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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费问题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0 18:08
  • 提问者网友:沉默菋噵
  • 2021-03-10 02:21
2月初我驾驶的电动车与一辆自行车车主相撞,自行车车主上唇受伤,缝针,可能留下疤痕,当时自行车主家人强烈要求住院,但是医生说没必要住院,之后我们找了交警,交警判定各一半责任,在交警出具判定后,自行车车主不再要求住院,现在都过去两个多月了,自行车车主来找我说他们回去会发炎了住了6天医院,但是现在他们只能拿出发票,说是录入电脑了,没有病例!那我是否还有与他分摊这不必要的住院费用呢?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首先非常感谢@玉杵捣药这个热心解答者,其次,我不想没头没脑的被人这么说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千夜
  • 2021-03-10 02:35
1、楼主问:那我是否还有与他分摊这不必要的住院费用呢?
答:当然有必要啊。毕竟,对方的受伤,楼主有着50%的责任呢。
当然,如果楼主执意不分摊的话,对自己也没什么额外的经济损失。如果对方不诉之法律的话,也拿你没什么好办法。

2、楼主问: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答:楼主居然会提出这种问题?让人吃惊。
建议楼主学习一下《民法通则》吧。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行路难
  • 2021-03-10 03:35
交通事故赔偿到出院之后就可以终止了,全责只赔偿在医院期间的花费,上述情况可以让医院开具出院证明注明日期即可,随后如果对方仍然拒不出院那么之后费用他自由承担。专业交通事故赔偿处理知识去交通事故赔偿网看bjshig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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