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再婚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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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31 19:07
- 提问者网友:捧腹剧
- 2021-01-31 01:58
父母亲结婚后单位福利分房得到一处房产,在06年两人离婚,离婚协议明确说过该处房屋给我母亲,09年因母亲生病需要有人照顾于是和父亲复婚,13年8月母亲去世,现仅隔半年父亲想要再婚,我想问:1.要是父母离婚后该房产应该是母亲的个人财产,父亲再婚后该房产后妈是否有继承权,2.对于该房屋哪些人为继承人,且每人继承的份额该怎么分,(父母只有我一个儿子,外婆还健在)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空山清雨
- 2021-01-31 02:51
夫妻一方再婚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如果去世的,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割。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往事埋风中
- 2021-01-31 06:42
离婚协议已对福利房屋作出分割,属于你母亲个人财产;后妈对你母亲的财产没有继承权;继承是你母亲的配偶即你父亲和你母亲的父母和子女。
- 2楼网友:不甚了了
- 2021-01-31 05:15
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归你父亲和他前妻所有,因此,你父亲的过世,意味着婚姻的结束,他的遗产需要继承。
房子也是遗产的一部分,按照你父亲所拥有的份额进行继承。至于他前妻的份额不需要继承,也不需要讨论。我们只需要考虑你父亲所拥有的份额如何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父母、子女、配偶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你的爷爷奶奶、你,还有你的兄弟姐妹,他的现任妻子都有共同继承的权利。
这些人如果都在世的话,按照人数共同分配,如果过世,则按照目前尚在世的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也就是你、你的后妈、你后妈的女儿,都有继承权利,平均分配。
- 3楼网友:末日狂欢
- 2021-01-31 04:01
父母复婚领证了没有?没有领证,这房子和你父亲无关。如果再婚领证了,如果你母亲没有遗嘱赠予等处理自己财产的文书等,你父亲有继承权利。
- 4楼网友:掌灯师
- 2021-01-31 03:11
1,06年离婚了,房子归母亲,即使复婚,房子也是你母亲的婚前财产,系你母亲的个人财产。2,母亲死后无遗嘱房子按下列排名均分:父亲,你,还有外婆。
- 5楼网友:渡鹤影
- 2021-01-31 03:05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李仁春)为您解答:
从你上面的叙述看出福利房属于您母亲的个人财产,您父亲和母亲复婚后,母亲去世了,您父亲、您和您外婆具有继承权。具体份额要具体分析,一般情况平均分割,但是还要考虑债务问题。您的后妈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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