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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问题?

答案:4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7-31 21:23
  • 提问者网友:像風在裏
  • 2021-07-31 06:14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掉我去另一个城市去工作,什么补贴都没有,都是自己来,如果不服从调动,就视为自动离职;公司这样做,有违反劳动合同吗,我应该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忘川信使
  • 2021-07-31 06:39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必备条款,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变更工作地点,应当事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否则属于违约行为。


2、就此你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属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3、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如果单位不支付,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一叶十三刺
  • 2021-07-31 09:34

如劳动合同中没有有约定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调动职工的工作,就是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调到另一个城市工作,应是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否则应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 2楼网友:撞了怀
  • 2021-07-31 08:39
就看你签的劳动合同的情况了。
  • 3楼网友:蓝房子
  • 2021-07-31 07:31
不违反,这样可以规避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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