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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钱的法律问题

答案:4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9 13:46
  • 提问者网友:不爱我么
  • 2021-02-18 13:02
某人十年前借给别人一张某年份的x元面额的钞票,十年后该年份钞票因为稀少,市场价涨到了y元,那么此人索债时能否要求对方偿还y元?法院会怎么判?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天凉才是好个秋
  • 2021-02-18 13:50
不能,钞票也就是货币是特殊商品,货币的本质就是一般等价物,某人将X元面值钞票借给张某的同时,该钞票/货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转移给张某,某人对该钞票已丧失占有支配所有权,其只对张某享有价值X元的债权,他们之间存在。
若某人和张某无特别约定,亦没有还款期限和利息约定,则十年后,其只能向张某主张价值X元的债权(但不能是某年份X元面值钞票)会获得法院支持,但索债要求对方偿还某年份X元面额钞票升值后的Y元不会被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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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逐風
  • 2021-02-18 15:25
这笔钱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证实违法所得的话,应当认定为他人的合法财产,那么所借之钱就要还了,这就形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如果这笔钱是违法所得(如赌博所得的钱),那么他就不受法律保护,若借给他人也不能形成法律上的民间借贷关系,借款可以不还,但不能说就要以拥有,因为违法所得应当被国家没收的,所以还是要上交国家。根据你所说的,从刑法上讲是不构成犯罪的,因为无法查清所借之钱是违法所得还他人合法所得,不能说一个违法之徒就不能有合法收入。
  • 2楼网友:長槍戰八方
  • 2021-02-18 14:44
仍然按照票面面值还债。人民币禁止买卖,即使市场上翻了上千倍,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有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的。
  • 3楼网友:猎心人
  • 2021-02-18 14:11
借钱写借款协议或借条的时候必须要懂一些基本的法律的知识,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1、利息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2、借款期限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所以,如果公民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借款方可以随时还款,贷款方可以随时要求还款。   3、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对借款纠纷规定了2年的诉讼时效,但这里所指的2年并不是简单地从借款日起计算,而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还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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