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在外地抓获,应该带回案发地审理吗?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5 07:29
- 提问者网友:嘚啵嘚啵
- 2021-02-15 04:43
罪犯在A市内的B县犯案,警察在A市内抓获,该交由B县审理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胯下狙击手
- 2021-02-15 06:20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
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罪犯在A市内的B县犯案,警察在A市内抓获,一般情况下都是送B县审,如果具备法律规定的“被告人居住
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情况,也可能送其居住地审理。
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罪犯在A市内的B县犯案,警察在A市内抓获,一般情况下都是送B县审,如果具备法律规定的“被告人居住
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情况,也可能送其居住地审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人间朝暮
- 2021-02-15 07:58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依据《刑诉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该交由b县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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