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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人阶层在先秦时代主体意识的主要表现

答案:4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2 07:31
  • 提问者网友:温旧梦泪无声
  • 2021-03-01 06:39
士人阶层在先秦时代主体意识的主要表现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鱼芗
  • 2021-03-01 07:44
士:低等贵族
1,在社会身份上极力扮演全社会的教育者角色
2,自我规范意识
3,以天下为己任
4,以道自任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十鸦
  • 2021-03-01 10:50
我暂时保留我的看法!
  • 2楼网友:人间朝暮
  • 2021-03-01 09:29
我国诗歌从《诗经》开始,就有所谓“兴寄”的传统,而《楚辞》又开创了以“香草美人”抒发情志的优良传统。使用“比兴寄托”的手段,抒写人生感悟的咏物抒怀、借景抒情之作在宋诗中是很常见的。
在词的创作中,单纯以咏物为表象贯穿始终,并且在其中包含遥深寄托的词作,苏词也作出了很好的表率。如:
卜算子
黄州定惠院寓居作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谁见幽人独往来,飘渺孤鸿影。 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本词作于宋神宗元丰六年,创作时间与上文所引《念奴娇?? 赤壁怀古》只差一年,都是在“乌台诗案”后,苏轼以罪人身份谪居黄州,政治上极度失意时创作的,词中借咏孤雁而自况,表达不与世俗同流合污而宁可固守冷落的人生态度。词中通篇只有意象,其中人与雁,浑然一体,取象托譬,寄托遥深,风格清奇冷隽。
苏轼致力于词的题材与境界的开拓,的确做到了“诗词一体”,他所作词的题材、境界与诗几乎一般无二。然而,由于诗与词在声律方面存在的客观差异,必然将造成创作时安排声韵的不同,但在方面,苏轼同样表现出“以诗为词”的倾向。
(二)不以词意就词律
上文曾谈到苏轼填词有不协音律之作,并因此为李清照等所诟病。认为填词若“不谐音律者”,所作的词便是“句读不葺之诗”。这可被认为是李易安所表述的“以诗为词”。在展开具体评论之前,有必要对诗律与词律的差异做一简单论述:
近体诗与音乐的关系,相对于需入乐的词而言,要宽松的多。早期的词是一种音乐文学,为了配合音乐,就要求它必须具有特殊的格律,使歌词的每个字的声调高低,与音乐的抑扬顿挫配合起来,达到音调谐和,唱起来上口,听起来悦耳。因此,与诗只讲平仄不同,词讲究得更多更细。李清照在《词论》中说:“诗文分平侧、(仄),而歌词计五音(宫商角徵羽),又分五声(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入声),又分六律(阳为六律,阴为六吕。此处“六律”代指十二律吕),又分清浊轻重。”这也就是说,制调必须协音律。音乐奏过一遍叫一阕,为了配乐而歌,词也就以分片与之相适应。这样;词就必须注意处理片与片之间的关系,而不能像诗那样,根据内容来分段。诗的韵脚有固定位置,一般都在偶数句的句尾;而词的韵位,却大部放在音乐的顿歇处;因此,词调不同,韵位亦不同。
从以上的论述中可以看出,词由于需入乐的的缘故,在声律上与诗的确存在着不小的差别。而有关苏轼填词是否协音律的问题,前人各执一端,莫衷一是,而词在今天早已不能被歌唱。所以孰是孰非,已难稽考。其实,谐不谐音律对于我们今人而言,决不会有李清照般的敏感,因为不能按乐歌唱,也就无从比较谐与不谐音律的优劣。
在创作实践中,词比之于诗,对作者在形式上的束缚显然更多。有鉴于此,陆游曾说:“先生非不能歌,不喜裁剪以就声律耳。”(6)宋人王灼也说:“东坡先生非醉心于音律者…”(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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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位都有为苏轼开脱之意,因为“非醉心于音律者”似乎有不熟悉音律之嫌,而“不喜裁剪以就声律”更是间接指出苏词的确有不谐音律之作。
就苏词不谐音律的本质而言,由于苏词的美学风格属于阳刚,不同于表现阴柔之美的婉约词,类似于西人所言的“崇高”。 表现在文学作品中,注重于内在的理念精神的抒发,而不重视外在的表现形式,而声律在词作中当属于后者,被苏轼所轻,当是难免的。
所以,无论苏轼对于音律是否精通,当他所要表达思想内容与声律之间产生冲突时,他无疑将选择对声律作调整,以适应内容的表达。
面对苏轼这样对传统的“反动”,并非人人都能象胡寅、刘熙载两位一般给予他肯定评价的,与此相反,当时的情况是认可的不多,反对的不少。而攻击的方向大致有二,一是对词境的拓宽上,二是在声律上。宋人俞文豹在《吹剑续录》中记录了苏轼一段逸事:“东坡在玉堂,有幕士善讴。因问:‘我词与柳七郎如何?’曰:‘柳郎中词,只合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学士词,须关东大汉,执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东坡为之绝倒。”。
词按当时的惯例,显然是应由“十七八女郎”来歌唱的,若由关西大汉替代无疑将改变词原有的审美趋向。这幕士的看法与陈师道不谋而合,看来这应当是当时的一种普遍观念,上文已经论述了诗与词在“本色”上的确有所不同,但给苏轼“以诗为词”的行为作出一个是非好恶的判断确是很为难的,因为不论是基于审美欣赏的“趣味无争辩”,还是基于正视历史存在,苏词都开创了词的另外一面,存在即合理。
  • 3楼网友:枭雄戏美人
  • 2021-03-01 07:58
“词”作为所谓“一代之文学”,在我国源远流长的诗歌长河中本是一处静谧、柔美的涓涓缓流,而苏轼以其“以诗为词”的创作实践,使之变成波涛汹涌、气势壮阔的大河激流。
本文通过对苏轼以诗为词实践的论述,认识到苏轼“诗词一体”尝试虽然改变了词的原有的审美特征,但却极大地拓宽了词的境界与题材,使得文章道德与儿女私情能并见于词,又进而把“诗”的“言志”功能带入“词”中,大大提高了词的文学地位。
苏轼在词的领域贯彻“明道致用”,“有补于世”的文学观念,把“诗道”引入词的创作之中,提升了相对卑弱的词格,在词中承载与张扬士大夫人格力量与主体精神,从而达到诗道与词道的统一。
关键词:苏轼、以诗为词、诗词有别、诗词一体、士大夫主体精神
前人论及苏轼的词,不论褒贬扬抑,无不视他为开宋词一代新风气的词坛巨擘。正如《四库全书总目??词曲类??东坡词提要》所言:“词至晚唐以来,以清切婉丽为宗,至柳永而一变,如诗家之有白居易,至轼又一变,如诗家之有韩愈,遂开南宋辛弃疾一派,寻源溯流,不能不谓之别格,然谓之不工则不可。故至今日,尚与花间一派,并行不能偏废。”
以上的引文把苏轼与韩愈相提并论,认为苏轼在词史中的地位与韩愈在诗史中的地位大致相当,且不论这样的看法是否允当,就韩愈生涩奇险的诗而言,在诗史中的确是不能不谓之别格的,这是有定论的。而苏轼的词在词史中又是怎样的一种别格呢?这显然不是三言两语所能言明的,下文还要详述。以下先引宋人陈师道评论苏轼词的一段脍炙人口的名言:“退之以文为诗,子瞻以诗为词,如教坊雷大使之舞,虽极天下之工,要非本色。”(1)陈师道的看法与以上引文所持观点是基本一致的,而他进一步指出苏词的基本特征是“以诗为词”。
陈师道所言的“以诗为词”具体指的是什么?他没有明言,不过他对苏词的评价倒是交代得清楚,大体的意思是认为苏词是词中的别格、另类,而非当行本色,这应该是明白无误的。而问题在于为什么“以诗为词”就会“虽极天下之工,要非本色”呢。原因只能是“诗词有别”。
一、 以诗为词的原因 :诗词有别
(一)外在形式之别:句读不葺之诗
诗词有别,就词的外表形式而言,相对于齐言的律绝近体诗,绝大部分的词皆为杂言体,但也有少数例外的。以《玉楼春》为例,上下两阕各四句,每句七字。初看非常象七律。故仅以外形来区分诗词,有时难免要犯错误。
如果诗词之别仅限与此,那对于文人的创作是没有什么大碍的,特别是对苏轼这样的大家,不过只是改变一下词句的安排,完全是胜任有余的。但问题在于词是用作协乐歌唱的,需依声
填词,即按照规定的声韵关系来填词,所以词又被称作“曲子词”。词相对不入乐的近体诗而言,与音乐的关系要密切的多。据说苏轼填词常有不协音律之作,如李清照所言:“苏子瞻学际天人,作为小歌词,直如酌蠡水与大海,然皆句读不葺之诗耳,又往往不协音律者。”(2)填词若不能依声者,此所谓“句读不葺之诗”。
对李易安此论,历来众说纷纭,意见不一,而关于苏轼知音协律的记载也多见于宋人的著作。由于词律之学,几近失传,本是词学中的难点,对于一个初学者,更是如此。所以只能按
1
照“不知为不知”的古训,约略而言之了。
(二)意境题材之别:诗之境阔、词之言长
诗词有别,其中差别最大的,应是意境题材的不同,这当然是就传统的婉约词而言的,也是就词的基本风貌而言的,因为“婉约词”相对于所谓的“豪放词”占了词的总量的绝大部分。
关于诗词之间意境题材的不同,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有极精到的评述:“词之为体,要渺宜修,能言诗之所不能言,而不能尽言诗之所能言,诗之境阔、词之言长。”所谓“境阔”当是指“诗”的意境题材相对于“词”应雄阔大气、气象恢弘,所谓“言长”则是婉转细致之意,故而带来的意境则是纤弱柔美。所以“词”较之于“诗”应多婉曲。
这样的评述是否正确呢。下文试举晚唐文人温庭筠为例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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