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仲裁裁决的申请撤销与仲裁不予执行的区别联系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2-21 04:02
  • 提问者网友:孤凫
  • 2021-12-20 04:09
联系与区别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逃夭
  • 2021-12-20 05:49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律依据主要涉及程序性,而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律依据除了程序性规定,还涉及适用法律或认定事实主要证据不足。申请人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还可以申请不予执行,但用的理由应该不同,也允许不同。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可以诉讼解决;仲裁裁决被裁定不予执行后,也可以诉讼解决。区别和联系是:都是人民法院依法对仲裁裁决进行审查,审查的法律依据不同,申请人申请的事由不尽相同,产生的法律后果一致,并很可能存在申请撤销被依法驳回,而申请不予执行被支持的情况,这是正常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第四晚心情
  • 2021-12-20 06:35
1两者的相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性质相同。从其性质上来看,两者并不是仲裁程序中的正常程序制度,而是在仲裁程序完毕之后,对仲裁裁决之不公正予以纠正的非正常制度,它既是对当事人权利的救济制度,同时也是对仲裁裁决予以监督的制度。 (2)行使权利的主体相同。虽然撤销仲裁裁决制度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是两个不同的制度,但是,行使撤销权与不予执行权的主体是一致的,即都是由人民法院行使。 (3)对当事人的后果相同。法院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对仲裁裁决予以审查,作出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裁定后,对当事人产生相同的法律后果,即依据仲裁裁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的实体权利无法实现。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后申请仲裁。 (4)撤销与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情形相同。对于涉外仲裁裁决而言,人民法院对其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均是《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的规定。2撤销仲裁裁决制度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撤销与不予执行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不同。(2)申请的主体不同。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