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1年强制合同3年的劳动合同。开始出去培训过。现在1年了想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么。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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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10 21:00
- 提问者网友:刺鸟
- 2021-03-10 08:50
是和公司一人一半么。还是有什么说法。谢谢帮我解答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纵马山川剑自提
- 2021-03-10 09:07
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可以解除合同,但有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了三年期限劳动合同,现履行一年,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合同。
但用人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支付了培训费,如果订立了培训协议,约定了服务期的,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应当按尚未履行期间分摊的培训费用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专门订立培训协议,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事项,劳动合同期限是服务期限,劳动者应当按不高于培训费用2/3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了三年期限劳动合同,现履行一年,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合同。
但用人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支付了培训费,如果订立了培训协议,约定了服务期的,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应当按尚未履行期间分摊的培训费用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专门订立培训协议,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事项,劳动合同期限是服务期限,劳动者应当按不高于培训费用2/3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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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野味小生
- 2021-03-10 10:32
因为已经有了一份劳动合同,第二份你可以拒签。
但是如果你签了,按照第二份合同执行(算是劳动合同变更,别听楼上说的第二份合同无效)。
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单位最多支付补偿金。
无固定期限合同必须法定条件出现才可以解除,如果不能达到法定可以解除的条件,单位要解除的,如果你坚决不肯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维续劳动关系;如果你也不想再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和与补偿金数额相同的赔偿金。
比如你在单位工作5年,最后一年的平均工资是3500元/月。
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单位支付补偿金17500元。
无固定期限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单位支付补偿金17500元,赔偿金17500元;共35000元。
- 2楼网友:北方的南先生
- 2021-03-10 09:14
这个劳动合同上应该有约定,培训费用如果服务期未满,是需要赔偿的,应该与服务期的长短有关,具体看合同的约定吧。
解除合同肯定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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