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表达了多次不想租了,但都是口头的,从行为上看最明显的就是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给首期租金及押金,而且直到现在也没给付。
房东什么时候可以租给他人呢? 合同签订时间是7月30日,约定房东根据租户要求做装修的收尾(房东8月10日完成装修收尾),然后给租户15天买办公用品,这两个时段免租金,合同规定租户必须提前一周交付半年付的租金,还要在合同生效时交付押金。但租户一直没支付,且多次表示不租了,但都是口头的,租户非常不讲道理,所以房东怕租户设圈套让房东双倍赔偿定金。 根据合同,房东需要等并不打算入驻的租户到什么时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