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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如何维护未签订合同老员工的权利

答案:3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2-30 02:53
  • 提问者网友:ミ烙印ゝ
  • 2021-12-29 14:09
我是一名民营企业的员工,自2007年7月16日起在一家卖家具的单位上班,到现在已经六年半了,中途因个人原因终止了几个月工作,后又回到该单位上班,但是这一直都未签订劳动合同。老板一直都给我很低的工资,我也一直没有要求老板涨工资,现在我不想在这里上班了,按照劳动法规定,我是不是应该拿到该有的经济补偿。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狂恋
  • 2021-12-29 15:14
第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工作满1年后视同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
第二,建立劳动关系满1个月后仍未签订书面合同,从1个月01天开始计算双倍工资,最多计算11个月。
第三,劳动仲裁具有诉讼时效,时间为1年。即劳动关系终止后1年的时间内该仲裁就仲裁,否则视同你放弃伸张的权利。

根据你的描述,分析如下。

第一,你目前和该公司仍然有劳动关系存在,所以诉讼时效的问题你不用担心。11个月的双倍工资你可以拿到。这是铁板钉钉的。
第二,你那公司的老板意思很明显,就是想让你自己填离职申请自己走。这样的话你就只能去仲裁11个月的双倍,补偿金和你就没关系了。
第三,补偿金这个东西是建立在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会有的。

以你目前的情况,如果还想拿到补偿金,给你几个常用套路,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中任意一个就行。
☆该发工资了钱没给足
☆给足了但过了该发工资的时间了
☆克扣你工资了(比如说该发你1000,他说你上班嚼口香糖了,扣你50。但又没录像,你又没书面签字确认,然后发工资时钱少给了)

☆不给你缴纳社保,或者缴纳的基数不对(这个办法最简单,缴纳社保一般公司都按最低基数交的,公司省钱,也帮你每个月少交点。好比你那边缴纳社保的基数最低要按1000算,实际上你工资1500,应该按1500来算基数)

公司只要上面4个星星里任何一条违反法律规定了,ok!你就发个书面通知给公司正儿八经的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11个月的双倍和6个半月的补偿金。拍拍屁股走人~

要是逮不到公司的把柄,那就仲裁11个月的双倍走人~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12-29 16:07
1. 如果你在该单位已经工作六年半,用人单位一直未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其行为是违法的。 2. 如果你中途休息,再次上班后工作已经超过一年,而用人单位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视为已经签订劳动合同。 3. 你如果自己辞职,得不到补偿。 4. 但是,如果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没有给你交纳社会保险,你可以以此为理由,要求辞职,并要求给予补偿。 5. 协商不成,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进行调解或者仲裁。 6. 如果是仲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可。 7. 同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 2楼网友:独钓一江月
  • 2021-12-29 15:57
1. 如果你在该单位已经工作六年半,用人单位一直未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其行为是违法的。 2. 如果你中途休息,再次上班后工作已经超过一年,而用人单位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视为已经签订劳动合同。 3. 你如果自己辞职,得不到补偿。 4. 但是,如果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没有给你交纳社会保险,你可以以此为理由,要求辞职,并要求给予补偿。 5. 协商不成,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进行调解或者仲裁。 6. 如果是仲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可。 7. 同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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