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补交去年第四季度的增值税0.01,小规模企业,我觉得就是四舍五入的问题,坑爹的1分钱,1月做账的时候就按照以前年度调整损益结到未分配利润里去了,现在要进行13年国税清算,我还需要把这一分钱也做到13年的年报、企业所得税报表里去么?补交的时候银行走账的,如果调整了年报,银行存款就少了1分钱吧?
13年12月有一张发票开票系统忘作废了,但是12月做账的时候就按照作废来处理的,没有做这笔收入,3月发现了,开了一张对应的冲红发票,打了一张冲红说明,然后打算之前那张忘作废的和这张冲红发票都不做帐的,为了税务局的,他也不知道怎么搞,求高人指点
补交上年度增值税 调整财务年报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3 07:29
- 提问者网友:疯子也有疯子的情调
- 2021-03-02 09:59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举杯邀酒敬孤独
- 2021-03-02 10:28
0.01元就当他没发生就可以了,税务局的人也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别说他不查,就是查也不会跟你较劲的,况且你已然都补交了。 另外你已经做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那么根据真实发生的原则,就是今年发现的问题,所以去年的报表里不用再出现这0.01元了。
忘记作废等于就是一张收入发票,14年1月冲红,也就是相当于退货。按照退货的处理,这样保险(发票数额要是很大的话更应该这样做了,税务是不会为你的错误买单的)。
忘记作废等于就是一张收入发票,14年1月冲红,也就是相当于退货。按照退货的处理,这样保险(发票数额要是很大的话更应该这样做了,税务是不会为你的错误买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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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雾月
- 2021-03-02 11:56
一般来说,销售时借方分录是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贷方是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等。你实际上从总金额来讲已经缴纳了全部税款,只是由于自己的疏忽而使纳税期限有一定不准确,税务机关发票开具金额与申报收入相比对发现你10月少申报了税款,你补缴的130.09元只能由你自己承担,不能再要求购买方承担。所以如果是在当年应该计入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由于已跨年就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实际上10月补缴的130.09元你9月已多缴,按照征管法你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要求退税,只是相当麻烦)。正确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如果涉及所得税还要调整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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