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来是农村户口,村中有房子(很老的屋子未入户),由于就业本人将户口迁到深圳了,现在想回去村中建新房,请问:
1; 我可以拆掉以前的旧房,在原址上建新房吗?可以拿到房产证等之类的证件吗??
2; 如果房子不能入我的户, 能否入我母亲的户?以后继承或者过户??
3; 我对村中旧房的宅基地是否有权拥有??
盼望各位的回答,谢谢!
本人原来是农村户口,村中有房子(很老的屋子未入户,无任何证件),由于升学就业本人将户口迁到深圳了
答案:6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1 11:14
- 提问者网友:记得曾经
- 2021-03-20 16:33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孤独的牧羊人
- 2021-03-20 17:21
1 在原址上建新房没有问题,可以拿到房产证的。
2 如果你母亲是农村户口,户主就是你母亲啦。以后过户给你很好办的。
3 宅基地也是享有使用权的。
2 如果你母亲是农村户口,户主就是你母亲啦。以后过户给你很好办的。
3 宅基地也是享有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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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骨子里都是戏
- 2021-03-20 19:12
宅基地可以继承,你可以在其上重建,但户主应为你母亲。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 2楼网友:从此江山别
- 2021-03-20 18:51
可以入你母亲的户,不过现在要在原址上建新房要经政府批准,不过农村好像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承包。你以后当然可以继承啊!
- 3楼网友:冷風如刀
- 2021-03-20 18:41
孩子可以入双方谁的户籍都可以,
入谁的户口就需要谁的户口本,原件
结婚证
准生证
一孩生育证明(出生证)
带齐这些东西就可以入户了
- 4楼网友:天凉才是好个秋
- 2021-03-20 18:03
拆掉以前的旧房,可以在原址上建新房。可以拿到房产证。但房子不能入你的户。对村中旧房的宅基地是没有拥有权。 你母亲必须还在。现在批建房手续很难的。
- 5楼网友:狂恋
- 2021-03-20 17:58
不可以的,因为你属于非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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