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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多次抵押的问题

答案:3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3 04:34
  • 提问者网友:轮囘Li巡影
  • 2021-02-02 23:16
我知道譬如一价值20万元的房子先向甲方抵押十万元,然后又向乙方抵押十万元,那么这种抵押是有效的,可是如果我用这二十万元的房子先向甲方抵押十五万元,再向乙方抵押十万元,那么这次抵押还有效吗,或者说,抵押给甲方的那部分有效,而乙方没效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野慌
  • 2021-02-02 23:35
可以的,不过抵押有顺序的。
参加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何以畏孤独
  • 2021-02-03 02:14
按甲乙先后顺序抵押,按说后面的一个不会通过的,除非你银行部门有人的话说不定还可以通过!!
  • 2楼网友:十年萤火照君眠
  • 2021-02-03 01:04
从民商事法角度回答: 如果领导是以单位名义进行,贷款中多次抵押,造成重复抵押,不管责任是谁,首先,原来贷的款须由单位偿还。由于重复抵押给银行造成实现权利的麻烦,由银行承担。但最终还是单位的事。 如果领导是以个人名义贷款,而由单位来抵押,这样债务由领导个人偿还;但当领导无力还是,由单位偿还。 终上,从民事角度讲,银行不会承担责任。 从行政法和刑法角度讲: 如果银行因审查不严,是严重的失职行为,可能受到内部的处理;如果是因明知而为,则可能构成犯罪,要受到刑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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