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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手续时会不会查银行欠款,是否一定要有债务协议?可以私下协商吗?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5 09:38
  • 提问者网友:富士山上尢
  • 2021-03-04 17:23
办离婚手续时会不会查银行欠款,是否一定要有债务协议?可以私下协商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人间朝暮
  • 2021-03-04 17:34
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约定有什么财产债务,怎么划分,一切自由。不会查银行存款。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03-04 17:59
法律规定: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十条第二款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 分割方法:解释明确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对房屋所有权及贷款事项不能达成协议的,未还贷款为所有权人的个人债务,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的贷款及利息按照房屋全款的比例应有房屋所有权人补偿同时考虑房屋的增值情况。 3 计算公式:夫妻一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补偿 = 房屋现价 × {(房屋原价 — 另一方首付款 — 房屋剩余贷款)÷ 房屋原价 ÷ 2 } 4 举例说明:如房产购买时价值100万(包含贷款利息)甲首付30万,甲乙结婚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40万,房屋增值到200万,如果此时离婚甲乙不能达成协议起诉法院,不考虑其他因素一般认定房屋所有权归甲,剩下30万未还贷款为甲方个人债务,乙方对房屋的... 2 分割方法,剩下30万未还贷款为甲方个人债务,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的贷款及利息按照房屋全款的比例应有房屋所有权人补偿同时考虑房屋的增值情况:解释明确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对房屋所有权及贷款事项不能达成协议的,未还贷款为所有权人的个人债务法律规定,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乙方对房屋的权利为40万(夫妻共同还款额)÷2(每人占一半)×2(房屋增值的比例)=40万。十条第二款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甲乙结婚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40万,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注意事项 分割时候对房屋现价格达不成协议的:如房产购买时价值100万(包含贷款利息)甲首付30万,房屋增值到200万。 3 计算公式,不考虑其他因素一般认定房屋所有权归甲,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此时离婚甲乙不能达成协议起诉法院,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夫妻一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补偿 = 房屋现价 × {(房屋原价 — 另一方首付款 — 房屋剩余贷款)÷ 房屋原价 ÷ 2 } 4 举例说明,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可以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价格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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