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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因房屋负责人原因晚住进去几天,房屋负责人应该补偿租客损失吗?

答案:3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5 00:13
  • 提问者网友:贪了杯
  • 2021-03-24 18:10
租房因房屋负责人原因晚住进去几天,房屋负责人应该补偿租客损失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拾荒鲤
  • 2021-03-24 19:45
这是肯定要赔偿租客损失的,月上为房屋负责人的原因,造成租客无法入住,那造成租客租金的浪费和住旅馆的钱,理应有房屋负责人赔偿。追问但合同上没有详细说明,房屋负责人也态度特别差,甚至开口骂,简直就是一个无赖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几近狂妄
  • 2021-03-24 21:22
房屋负责人是指房东吗?无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租户未正常入住,都应进行合理补偿。看你租房合同与谁签署,可以直接找对方协调解决。
  • 2楼网友:街头电车
  • 2021-03-24 20:41
首先应分清谁的责任造成的漏水,由责任人赔偿因漏水造成的损失: 1、如果是房屋装修的原因造成的漏水,殃及楼下,造成的损失应有房东负责。 2、由于水管老化、管件松动而漏水,房东没有及时更换,并且房客刚搬来并不知情。由漏水致使楼下损失,这个是房东的责任,房客不承担责任。 3、房客发现水管老化,房东没有及时更换,造成的楼下损失,应视由房东负主要责任,房客负次要责任。 4、如果是房客因忘记关水管,造成的楼下的漏水损失应由房客承担全部责任。追问不漏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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