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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关于要约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有()。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31 18:17
  • 提问者网友:焚苦与心
  • 2021-01-31 12:12
以下关于要约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有()。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你哪知我潦倒为你
  • 2021-01-31 13:05
参考答案: D
试题难度:★★☆
参考解析: A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37条第1款,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B项,第27条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故可以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也可以证券方式进行支付,但必须同时提供现金选择权。C项,第31条第2款规定,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01-31 13:46
和我的回答一样,看来我也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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