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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王家街道苟溪桥村修水库征用地我的地征用完了应�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9 02:48
  • 提问者网友:流星是天使的眼泪
  • 2021-03-08 11:56
重庆市渝北区王家街道苟溪桥村修水库征用地我的地征用完了应�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走死在岁月里
  • 2021-03-08 13:13
1.渝北区苟溪桥水库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方案已于2014年8月11日经渝北区政府办公室(渝北府办发〔2014〕51号)文件批准,该项征地以农业安置为主、农转非安置为辅。实行农业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为18000元/亩,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费22000元/亩。

2.实行转非安置的被征收土地面积(村民小组人均耕地面积乘以本户转非人数、实行剩余耕地面积人均不足0.5亩转非的全户面积、拆房转非的全户面积)的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代扣代缴到人力社保部门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余20%由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给被征地农户。转非人员的安置补助费为38000元/人。

3.房屋被拆迁的可以户为单位申请全户农转非,实行住房安置,选择住房货币安置的每人货币安置款171000元(即每人安置面积30㎡×住房货币安置价格5700/㎡),货币安置奖励12000元(即每人安置面积30㎡×住房货币安置奖励400元/㎡),购房补助39000元(即每人安置面积30㎡×购房补助1300元/㎡),共222000元/人。原房补助按渝北府发〔2013〕60号文件规定标准进行补偿,搬家费用按渝北府办发〔2013〕50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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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行雁书
  • 2021-03-08 13:43
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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