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诉讼,请不起律师,当事人自行诉讼代理可以吗?必须向法院提交诉讼代理函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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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26 20:06
- 提问者网友:疯孩纸
- 2021-01-26 16:19
民商诉讼,请不起律师,当事人自行诉讼代理可以吗?必须向法院提交诉讼代理函吗?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雪起风沙痕
- 2021-01-26 16:30
当事人自己参加诉讼,这是法定的权利,完全可以。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基于法律知识或诉讼技巧的不足,或因为时间关系等原因,也可以聘请律师或其他人代理诉讼。并不是说民事诉讼,必须聘请律师,请不请律师,当事人完全可以自由选择。事实上,如果经济确实困难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情形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通过这种方式得到律师的帮助。
一、《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2、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
1、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 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 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2、第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
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一、《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2、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
1、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 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 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2、第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
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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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胯下狙击手
- 2021-01-26 16:48
或许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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