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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厂方有全部的责任吗?

答案:3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7-19 13:03
  • 提问者网友:最爱你的唇
  • 2021-07-18 17:20
当天正班是14:30下班,是厂方要求我父亲加班至22:00,在回去途中被电瓶车撞伤,医治了六仟多,车主跑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何以畏孤独
  • 2021-07-18 18:21

工伤定不上,因为新劳动法规定上下班途中遇到意外伤害不属于工伤范围之内。包


但是可以参比给予补偿。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冷風如刀
  • 2021-07-18 21:09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规定,你父亲的情况应该属于工伤。但必须搞清楚的是,你父亲回家时走的是不是回家的必经之路,如果是那肯定就是工伤,如果不是,那就不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 2楼网友:孤老序
  • 2021-07-18 19:35
这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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