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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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02 10:40
- 提问者网友:箛茗
- 2021-02-01 14:33
什么是无劳动能力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荒野風
- 2021-02-01 14:41
问题一:无劳动能力病是哪些病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
肉病等,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饭以下含三级双手双足全肌瘫肌力二级以下完全性失语运动障碍重度呼吸困难心功三级以上内分必疾
重度肝功
能损害各种恶性肿双眼矫正视力问题二:无劳动能力的具体是什么? 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2〕8号
。。。。。。
2 总则
2.1 本标准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两个程度档次。
2.2 本标准中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
2.3 本标准中的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大部分缺失、明显畸形或损害,致使受损组织器官功能中等度以上障碍。
2.4 如果伤病职工同时符合不同类别疾病三项以上(含三项)“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时,可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5 本标准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中的1至4级和5至6级伤残程度分别列为本标准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范围。
3 判定原则
3.1 本标准中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主要以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程度作为判定依据。
3.2 本标准中对功能障碍的判定,以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所作的医学检查结果为依据。
4 判定依据
4.1 完全丧失劳骸能力的条件
。。。。。。
链接网址:www.molss.gov.cn/...84.htm问题三:无民事行为能力等于无劳动能力吗? 某种意义上可以这么说
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简称“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简言之,民事行为能力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提供了现实性。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地以自己的行为为自己或他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你的情况当然就不是对等的了问题四:法律中无劳动能力指什么叫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1] ,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问题五:无劳动能力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吗? 楼上回答完全正确,也就是说无劳动能力有两种情况,一种是16岁以下未成年人,虽然有劳动能力,但是法律上规定不允许他们出来劳动,所以限定为无劳动能力,对于男60周岁以上的和女55周岁以上的,可以退休了,不用出来劳动了,因此也定为无劳动能力。另一种是残疾人,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这类人要通过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进行鉴定,并发给相应等级的残疾证书问题六:法律中无劳动能力指什么叫 不知道你问的是不是这个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这个词:丧失劳动能力问题七:法律上来讲什么算是无劳动能力人?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死者的妻子只是没有工作,并没有丧失劳动能力,因此她不属于被扶养人。其妻子是无法的到赡养费的。问题八:法律规定什么是丧失劳动能力的人 丧失劳动能力,是已经失去劳动的能力,无法从事劳动。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保护了他们的利益。
判定原则
3.1 本标准中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主要以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程度作为判定依据。 3.2 本标准中对功能障碍的判定,以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所作的医学检查结果为依据。
判定依据
4.1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 4.1.1 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4.1.2 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4.1.3 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4.1.4 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4.1.5 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4.1.6 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4.1.7 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4.1.8 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4.1.9 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4.1.10 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4.1.11 一眼有光感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问题九:怎样判断有无劳动能力 有无劳动能力可以去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进行鉴定问题十:什么叫做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 如果已经达到18周岁,就是法律规定的全民事能力人,应独立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
有了经济收入,但经济收入不足,父母也无义务再支付其抚养费。
如果是上学,将父母应供到毕业。
肉病等,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饭以下含三级双手双足全肌瘫肌力二级以下完全性失语运动障碍重度呼吸困难心功三级以上内分必疾
重度肝功
能损害各种恶性肿双眼矫正视力问题二:无劳动能力的具体是什么? 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2〕8号
。。。。。。
2 总则
2.1 本标准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两个程度档次。
2.2 本标准中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
2.3 本标准中的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大部分缺失、明显畸形或损害,致使受损组织器官功能中等度以上障碍。
2.4 如果伤病职工同时符合不同类别疾病三项以上(含三项)“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时,可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5 本标准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中的1至4级和5至6级伤残程度分别列为本标准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范围。
3 判定原则
3.1 本标准中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主要以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程度作为判定依据。
3.2 本标准中对功能障碍的判定,以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所作的医学检查结果为依据。
4 判定依据
4.1 完全丧失劳骸能力的条件
。。。。。。
链接网址:www.molss.gov.cn/...84.htm问题三:无民事行为能力等于无劳动能力吗? 某种意义上可以这么说
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简称“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简言之,民事行为能力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提供了现实性。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地以自己的行为为自己或他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你的情况当然就不是对等的了问题四:法律中无劳动能力指什么叫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1] ,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问题五:无劳动能力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吗? 楼上回答完全正确,也就是说无劳动能力有两种情况,一种是16岁以下未成年人,虽然有劳动能力,但是法律上规定不允许他们出来劳动,所以限定为无劳动能力,对于男60周岁以上的和女55周岁以上的,可以退休了,不用出来劳动了,因此也定为无劳动能力。另一种是残疾人,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这类人要通过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进行鉴定,并发给相应等级的残疾证书问题六:法律中无劳动能力指什么叫 不知道你问的是不是这个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这个词:丧失劳动能力问题七:法律上来讲什么算是无劳动能力人?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死者的妻子只是没有工作,并没有丧失劳动能力,因此她不属于被扶养人。其妻子是无法的到赡养费的。问题八:法律规定什么是丧失劳动能力的人 丧失劳动能力,是已经失去劳动的能力,无法从事劳动。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保护了他们的利益。
判定原则
3.1 本标准中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主要以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程度作为判定依据。 3.2 本标准中对功能障碍的判定,以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所作的医学检查结果为依据。
判定依据
4.1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 4.1.1 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4.1.2 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4.1.3 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4.1.4 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4.1.5 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4.1.6 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4.1.7 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4.1.8 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4.1.9 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4.1.10 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4.1.11 一眼有光感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问题九:怎样判断有无劳动能力 有无劳动能力可以去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进行鉴定问题十:什么叫做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 如果已经达到18周岁,就是法律规定的全民事能力人,应独立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
有了经济收入,但经济收入不足,父母也无义务再支付其抚养费。
如果是上学,将父母应供到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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