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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作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

答案:3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0 14:49
  • 提问者网友:绫月
  • 2021-02-19 20:31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作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将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方为将车放在自家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押权。
本案怎么解决?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舊物识亽
  • 2021-02-19 21:12
抵押合同无效,因为没有在房管局做抵押登记
质押合同也无效,因为没有经过公正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你可爱的野爹
  • 2021-02-19 22:39
抵押权应该无效,质押权应该质押物交付,否则质押不成立
  • 2楼网友:大漠
  • 2021-02-19 21:27
可以找丙,因为丙做了中间担保人,在法律上已经成为借贷方,需要承担与甲方一样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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