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套房子,已经出租出去了,。现在想让租客搬走。因之前住了半年,现在搬走我们可以退回一半的费用,但是他们不肯走。这怎么办呢。房子要改造。不搬走没办法。我们没有签到合同书和协议书。等于口头承诺,现已住宿半年之久, 他们说要等到当初定下的时间后才肯搬走。郁闷。请问这样受到法律保护吗?如果不是的话,那有什么法律办法可以让对方搬走呢?
个人法律纠纷
答案:4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8-24 00:09
- 提问者网友:疯孩纸
- 2021-08-23 01:39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零点过十分
- 2021-08-23 02:07
你好,你们并没有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就属于是不固定期租赁合同。对于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依自己的意愿随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应预先通知对方。
你可以起诉到法院或者报警处理,要求返还财产。
希望我的回答你会满意并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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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刀戟声无边
- 2021-08-23 04:31
一般情况下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有以下情形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住房转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住房从事非法活动,危害社会的公共利益;
3、承租人不遵守合同规定,拖欠房租和水电等费用累计达6个月;
4、承租人违反合同规定,不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5、承租人严重损坏住房或住房内的设备、设施而拒不维修和赔偿的;
6、出租人因事先无法预料到的事情而必须收回住房自住;
7、出租的住房由于地震等原因发生重大损坏,威胁居住者的人身安全,且由房管部门书面证明应该改建。
- 2楼网友:春色三分
- 2021-08-23 03:31
要求社区出面进行司法调解,不行再报警。
- 3楼网友:思契十里
- 2021-08-23 02:58
如果只是单纯的口头承诺,对双方都没有约束力。
按规定,事先没有约定的,如果你想不租给他们,你需在三个月前通知他们。通知后不搬的话,可以起诉他们。
不过你收取他们的一年费用,等于是默认他们居住的合法时间,你提前要他们搬走是不合法的。他们反而可以因为你违反了当初的约定,向你索赔。
此事你们只有协商解决,你想通过退回一半的租房费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协商不了,只有通过起诉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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