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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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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28 15:24
  • 提问者网友:了了无期
  • 2021-01-28 11:48
失业金怎么计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愁杀梦里人
  • 2021-01-28 12:01
问题一:失业金怎么算的 1、虽然《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但是这个只是框架性的,各地尚需据此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自身的操作细节,各地的操作细节不一样
只能说你是满三年不满四年的缴费时长,至于说具体能领多长时间的失业金,需要对应当地政策判断。建议在上班时间拨打12333电话咨询或者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当地具体政策。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各省的失业金给付标准等也是有出入的,甚至差别很大
2、申领失业金是有条件限制的,须符合领取条件方可,尤其注意第二款的要求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问题二:失业保险怎么计算 失业保险领取跟你缴纳多少钱没有什么关系,失业保险领取是按照你累计月份计算的,满一年领取2个月,两年4个月,3年8个月,4年12个月,5年14个月,6年15个月,7-9年每多一年曾加一个月,10年(包括10年以上)以上领取24个月,农民工缴纳满1年领取2个月,2-9年每增加一年多领取一个月,10年(包括10年以上)领取12个月,领取标准是前12个月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0%,后12个月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70%。
因当地政策不同会有所偏差问题三:企业给职工交的失业金是什么比例,怎么算。 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两个农村户口个人不用交。
个人如果每月缴交33.4,那么企业帮我们交的每月是33.4X2=66.8
社平工资3340,最低缴交标准为社平工资X60鸡3340x60%=2004,公司15人,其中13人按2004标准缴交,两人按3000标准缴交。
2004X2%X13人=521.04元,这样反算回去,个人缴交2004X1%=20.04
3000X2%X2人=120元,这样反算回去,个人缴交3000X1%=30
521.04+120=641.04 应该是这么算的。问题四: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 失业保险金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为失业人群提供最基本保障,根据《失业保险条例》来制定的。那么失业保险金又是如何来计算的呢?失业金如何计算?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实际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而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又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下面来分别说明。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3、如何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失业保险待遇中,医疗补助金是失业人员患病就医时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补助,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一般包括每月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的门诊费和按规定比例报销的医疗费两部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参照当地在职职工的规定;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是为了鼓励和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而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问题五:劳动争议中失业金损失如何计算? 70分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失业后满足一定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你知道失业金领取金额怎么算?如何计算?
失业金怎么算?如何计算?
决定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的两个主要因素就是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一般领取期限越长,发放标准越高则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越多。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失业金领取金额=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X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
失业金领取期限如何确定?
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主要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年限来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领取期限最长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领取期限最长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但具体领取期限根据本地失业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多少?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例如东莞失业保险金每月发放标准为东莞最低工资标准的80%。而北京每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依据累计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确定,例如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1122元/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1149元/月。问题六:失业金计算方法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3、任何时候都一样,按《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问题七:怎么计算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怎么确定 与你个人没有任何关系,你也不需要知道。当地失业金数额,是由当地当年居民可支配性平均收入换算的。问题八:上海现在失业金是怎么计算的 上海失业金是根据年龄和缴费年限计算的,累计缴费满12个月可以领取2个月的失业金,以此类推,一次审批最多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
缴费满1年不满10年,年龄小于35周岁,每月领1415元,
缴费满1年不满10年,年龄满35周岁级以上,每月领1470元,
缴费满10年不满25年,年龄小于45周岁,每月领1470元,
缴费满10年不满25年,年龄满于45周岁及以上,每月领1520元,
缴费满25年,不论年龄,每月领1520元,
自第13个月起,按80%领取。每年4月份调整领取标准。问题九:2015下岗工人失业金怎么算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以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可能超过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更不可能超过100%,按照规定,一般是本人工资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40%,最高不能超过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最低不能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问题十:失业保险领取计算 《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第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九条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
(一)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这样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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