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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屋拆迁时原房分配的平方如何分割

答案:3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04 04:36
  • 提问者网友:几叶到寒
  • 2021-01-03 05:18
请问现在的情况是,原房拆迁时是安人头分配的平方,还有我父母的在内,当时女方分得40个平方,而拆迁后安置的房子是男方父亲出资所买,可至今仍未拿到产权证。现在的房子无法分割,可以要求原房屋分配时的40个平方并按照当时房屋市价(原房屋1800元/平方)来折算人民币要求补偿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山君与见山
  • 2021-01-03 06:15
如果是婚前房产,那么房屋产权属于个人产权,如果是婚后房产,那么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夫妻可以均分房产的。
离婚房屋分配:
离婚后法院判决离婚后房产款是对半分,如果对方不卖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时间的尘埃
  • 2021-01-03 07:59
结婚已10年的罗女士和肖先生正在办理离婚。恰在此时,双方共同生活居住的平房需要拆迁。该平房原系肖先生的父亲老肖所有的房产。老肖虽已去世多年,但并未留下遗嘱。房产证上至今仍写的是老肖的名字。看到拆迁公告后,罗女士希望分割完拆迁补偿款后再办理离婚手续,而肖先生急于在拆迁开始前把离婚手续办了,不同意罗女士提出的分割补偿款的要求。争议焦点:罗女士是否有权分割该房屋的拆迁补偿款?房产律师解答:罗女士能否分得拆迁补偿款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对被拆迁的房屋享有产权份额。本案中平房的所有权人登记的仍为老肖。这表明遗产尚未分割。由于老肖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故该房产应由作为其法定继承人的肖先生进行继承。因此,本案可以从老人去世的时间是在夫妻俩结婚之前还是之后得出如下两种结论:其一,如果老人是在夫妻俩结婚之前去世,依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肖先生继承的份额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罗女士不享有房产份额,故无权分得补偿款。其次,如果老人是在夫妻俩结婚之后去世,则肖先生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是夫妻共同财产。故罗女士有权分得拆迁补偿款。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可以取得拆迁补偿,而被拆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的情况下,房屋应按遗嘱抚养协议或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则按法定继承办理,由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如果继承人是在婚前取得的被继承人房产,则房屋拆迁时,继承人的配偶无权分得房屋拆迁款。
  • 2楼网友:举杯邀酒敬孤独
  • 2021-01-03 07:14
1、离婚解决三个问题:夫妻身份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 2、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3、协议离婚到民政局,诉讼离婚到法院; 4、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协商,协商好第1项,签字后,领离婚证,离婚; 5、诉讼离婚即打离婚官司,依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判决离婚结案; 6、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7、子女的抚养,原则上共同分担; 8、协议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不服,离婚一年内可申请重新分割,法院应当受理; 9、离婚诉讼属于专业诉讼,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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