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甲公司全年发生业务接待费100万元,全年的营业收入为2000万元,试计算甲公司仅业务招待费这一项应交企业所得税,并做出相关会计分录
应交企业所得税
答案:3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11 09:42
- 提问者网友:动次大次蹦擦擦
- 2021-05-11 06:18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长青诗
- 2021-05-11 07:14
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标准为营业收入的0.5%,本题中即为:2000万元*0.5%=10万元。
业务招待费的60%在不超过当年收入的5‰允许扣除,即为:100万元*60%=60万元。
即本年度招待费应调增所得税税基(利润)为:60万元-10万元=50万元。
按25%的税率计算,50万元*25%=12.5万元。
借:所得税 12.5万元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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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duile
- 2021-05-11 09:34
我认为燕赵的的答案还不完全正确。他的回答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08年这个企业是不亏损的,如果是亏损企业,首先应作利润调整,然后看调整后有没有利润,有的话就要交纳,没有则不交纳。
- 2楼网友:孤独的牧羊人
- 2021-05-11 07:58
08年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在不超过当年收入的5‰的部分允许在税前扣除,也就是取这二个标准中较小者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则:100*0.6=60万大于2000*5‰=10万
则税前只允你扣除10万元,100-10=90万元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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