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关于印发《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请尽快发给我吧,谢谢各位大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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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网友:沉默菋噵
- 2021-03-23 04:48
跪求:关于印发《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请尽快发给我吧,谢谢各位大侠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有你哪都是故乡
- 2021-03-23 06:00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现将《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
1 基本要求
1.1 安全生产费用由集团公司相关直属企业、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资产公司所属相关企业(以下统称各企业)直接提取和使用。
1.2 各企业就中国境内相关业务按照以下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1.2.1 油气田勘探、开采企业(非煤矿山企业)根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2.1.1 石油,每吨原油17元。
1.2.1.2 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
1.2.1.3 卤盐矿、地热、温泉等地下非金属矿山按每吨4元,若属于露天矿山按每吨2元。
1.2.1.4 物探业务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
1.2.2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2.2.1 石油工程(不包括物探)业务为2.5%。
1.2.2.2 石油化工工程(炼化工程)业务为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1.2.3 炼化企业、销售企业、石油储备公司、催化剂公司(产品列入国家颁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和《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并对本企业事业部内部、本企业事业部之间互供原料的销售收入予以抵消,按超额累退的方式,根据以下标准分事业部计算全年计提数,平均逐月计提:
1.2.3.1 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1.2.3.2 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1.2.3.3 营业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1.2.3.4 营业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1.2.4 管道储运企业、天然气分公司、企业所属运输单位等涉及交通运输业务的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1.2.4.1 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
1.2.4.2 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买断货物的销售收入按危险货物规定的超额累退方式和标准提取。
1.2.5 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1.2.5.1 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2%提取。
1.2.5.2 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照1%提取。
1.2.5.3 营业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2%提取。
1.2.5.4 营业收入在10亿元至5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1%提取。
1.2.5.5 营业收入在5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1.2.6 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1年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混业经营企业,如能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则以各业务营业收入计提依据,按照上述标准分别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如不能分别核算的,则以全部业务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
1.3 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发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所有支出必须先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时,再按正常渠道在成本中列支。对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纳入相关资产管理,安全生产费用本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以下范围使用:TOP
1.3.1 油气田、非金属矿山开采企业及物探业务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1.3.1.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支出,包括矿山综合防尘、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等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以及实施地压监测监控、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1.3.1.2 完善油气田、非金属矿山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完善尾矿库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和海上石油开采出海人员动态跟踪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1.3.1.3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1.3.1.4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1.3.1.5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1.3.1.6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1.3.1.7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1.3.1.8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3.1.9 尾矿库闭库及闭库后维护费用支出。
1.3.1.10 地质勘探单位野外应急食品、应急器械、应急药品支出。
1.3.1.11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3.2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1.3.2.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1.3.2.2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1.3.2.3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1.3.2.4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1.3.2.5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1.3.2.6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1.3.2.7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1.3.2.8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3.2.9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3.3 炼化企业、销售企业、石油储备公司、催化剂公司等危险品生产与存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1.3.3.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1.3.3.2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1.3.3.3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1.3.3.4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1.3.3.5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1.3.3.6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1.3.3.7 安全生产使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1.3.3.8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3.3.9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3.4 管道储运企业、天然气分公司、企业所属运输单位等涉及交通运输业务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1.3.4.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道路、水路、铁路、管道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支出。
1.3.4.2 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船舶通信、导航定位和自动识别系统、电子海图等支出。
1.3.4.3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1.3.4.4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1.3.4.5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1.3.4.6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1.3.4.7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1.3.4.8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1.3.4.9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3.4.10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3.5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1.3.5.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
1.3.5.2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1.3.5.3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1.3.5.4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1.3.5.5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1.3.5.6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1.3.5.7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1.3.5.8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3.5.9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4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通过“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安全生产费”、“专项储备”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专项储备”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1.4.1 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时
借:安全生产费用(成本中心)
贷:专项储备
1.4.2 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时
1.4.2.1 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上线企业
借:专项储备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等
1.4.2.2 ERP上线企业使用PS+PM模块进行业务处理。
借:安全生产费明细科目(实际成本中心)+安全生产费项目统计型WBS或者网络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等
借:专项储备
贷:生产成本结转(实际成本中心)
1.4.3 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一次提足折旧费用(零残值),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月末对此折旧费用予以全额冲销,并冲减专项储备余额。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等
借:专项储备
贷:累计折旧
2 预算管理 TOP
2.1 总部对各企业提取和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各企业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分事业部(管理部)、分项目专项列报安全生产费用,经事业部(管理部)审核确定后,报集团(股份)财务部,集团(股份)财务部将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提取数、使用数和储备余额纳入公司年度预算。
2.2 安全生产费用当年使用金额超过年度预算安排的,视同预算外费用,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
2.3 为建立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来源,各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逐步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储备,增强安全生产的抗风险能力。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实际发生后,年度有结余的,应作为专项储备留待以后年度使用,同时按规定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
3 部门职责及管理规定
3.1 各事业部(管理部)、各企业须明确具体责任部门,统一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安排。各企业责任部门每年应根据本办法规定,确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项目和年度使用计划,编制相应的业务预算和财务预算,使用前需报事业部(管理部)审批,各事业部(管理部)根据自身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管理细则。
3.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责任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或下级单位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并协助财务部门及时做好项目进度结算、财务处理和实物资产使用、盘点和管理工作,做到帐实相符。
3.3 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要严格区分费用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根据本单位管理实际情况,规范资金渠道,原则上不安排资本性支出项目,确需在安全生产费用列支的资本性支出项目,必须经报集团(股份)财务部审批后,统一纳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进行管理。
3.4 各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及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要符合规定。在计提与列支时,要做到真实准确、手续齐全、资料完备、核算清晰,符合国家会计、税收等法规政策的规定。
4 监督、检查与考核 TOP
集团(股份)财务部牵头,安全环保局、资本运营部(资产公司)、各事业部(管理部)配合,定期对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其他规定
各企业要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和本办法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5.1 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具体业务范围。
5.2 安全生产费用的具体使用范围。
5.3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帐务处理方式。
现将《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
1 基本要求
1.1 安全生产费用由集团公司相关直属企业、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资产公司所属相关企业(以下统称各企业)直接提取和使用。
1.2 各企业就中国境内相关业务按照以下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1.2.1 油气田勘探、开采企业(非煤矿山企业)根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2.1.1 石油,每吨原油17元。
1.2.1.2 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
1.2.1.3 卤盐矿、地热、温泉等地下非金属矿山按每吨4元,若属于露天矿山按每吨2元。
1.2.1.4 物探业务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
1.2.2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2.2.1 石油工程(不包括物探)业务为2.5%。
1.2.2.2 石油化工工程(炼化工程)业务为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1.2.3 炼化企业、销售企业、石油储备公司、催化剂公司(产品列入国家颁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和《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并对本企业事业部内部、本企业事业部之间互供原料的销售收入予以抵消,按超额累退的方式,根据以下标准分事业部计算全年计提数,平均逐月计提:
1.2.3.1 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1.2.3.2 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1.2.3.3 营业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1.2.3.4 营业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1.2.4 管道储运企业、天然气分公司、企业所属运输单位等涉及交通运输业务的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1.2.4.1 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
1.2.4.2 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买断货物的销售收入按危险货物规定的超额累退方式和标准提取。
1.2.5 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1.2.5.1 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2%提取。
1.2.5.2 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照1%提取。
1.2.5.3 营业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2%提取。
1.2.5.4 营业收入在10亿元至5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1%提取。
1.2.5.5 营业收入在5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1.2.6 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1年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混业经营企业,如能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则以各业务营业收入计提依据,按照上述标准分别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如不能分别核算的,则以全部业务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
1.3 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发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所有支出必须先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时,再按正常渠道在成本中列支。对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纳入相关资产管理,安全生产费用本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以下范围使用:TOP
1.3.1 油气田、非金属矿山开采企业及物探业务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1.3.1.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支出,包括矿山综合防尘、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等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以及实施地压监测监控、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1.3.1.2 完善油气田、非金属矿山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完善尾矿库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和海上石油开采出海人员动态跟踪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1.3.1.3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1.3.1.4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1.3.1.5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1.3.1.6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1.3.1.7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1.3.1.8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3.1.9 尾矿库闭库及闭库后维护费用支出。
1.3.1.10 地质勘探单位野外应急食品、应急器械、应急药品支出。
1.3.1.11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3.2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1.3.2.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1.3.2.2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1.3.2.3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1.3.2.4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1.3.2.5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1.3.2.6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1.3.2.7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1.3.2.8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3.2.9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3.3 炼化企业、销售企业、石油储备公司、催化剂公司等危险品生产与存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1.3.3.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1.3.3.2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1.3.3.3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1.3.3.4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1.3.3.5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1.3.3.6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1.3.3.7 安全生产使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1.3.3.8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3.3.9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3.4 管道储运企业、天然气分公司、企业所属运输单位等涉及交通运输业务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1.3.4.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道路、水路、铁路、管道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支出。
1.3.4.2 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船舶通信、导航定位和自动识别系统、电子海图等支出。
1.3.4.3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1.3.4.4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1.3.4.5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1.3.4.6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1.3.4.7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1.3.4.8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1.3.4.9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3.4.10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3.5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1.3.5.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
1.3.5.2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1.3.5.3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1.3.5.4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1.3.5.5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1.3.5.6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1.3.5.7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1.3.5.8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3.5.9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4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通过“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安全生产费”、“专项储备”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专项储备”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1.4.1 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时
借:安全生产费用(成本中心)
贷:专项储备
1.4.2 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时
1.4.2.1 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上线企业
借:专项储备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等
1.4.2.2 ERP上线企业使用PS+PM模块进行业务处理。
借:安全生产费明细科目(实际成本中心)+安全生产费项目统计型WBS或者网络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等
借:专项储备
贷:生产成本结转(实际成本中心)
1.4.3 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一次提足折旧费用(零残值),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月末对此折旧费用予以全额冲销,并冲减专项储备余额。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等
借:专项储备
贷:累计折旧
2 预算管理 TOP
2.1 总部对各企业提取和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各企业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分事业部(管理部)、分项目专项列报安全生产费用,经事业部(管理部)审核确定后,报集团(股份)财务部,集团(股份)财务部将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提取数、使用数和储备余额纳入公司年度预算。
2.2 安全生产费用当年使用金额超过年度预算安排的,视同预算外费用,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
2.3 为建立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来源,各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逐步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储备,增强安全生产的抗风险能力。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实际发生后,年度有结余的,应作为专项储备留待以后年度使用,同时按规定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
3 部门职责及管理规定
3.1 各事业部(管理部)、各企业须明确具体责任部门,统一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安排。各企业责任部门每年应根据本办法规定,确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项目和年度使用计划,编制相应的业务预算和财务预算,使用前需报事业部(管理部)审批,各事业部(管理部)根据自身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管理细则。
3.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责任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或下级单位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并协助财务部门及时做好项目进度结算、财务处理和实物资产使用、盘点和管理工作,做到帐实相符。
3.3 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要严格区分费用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根据本单位管理实际情况,规范资金渠道,原则上不安排资本性支出项目,确需在安全生产费用列支的资本性支出项目,必须经报集团(股份)财务部审批后,统一纳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进行管理。
3.4 各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及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要符合规定。在计提与列支时,要做到真实准确、手续齐全、资料完备、核算清晰,符合国家会计、税收等法规政策的规定。
4 监督、检查与考核 TOP
集团(股份)财务部牵头,安全环保局、资本运营部(资产公司)、各事业部(管理部)配合,定期对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其他规定
各企业要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和本办法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5.1 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具体业务范围。
5.2 安全生产费用的具体使用范围。
5.3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帐务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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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煞尾
- 2021-03-23 07:14
你好!
li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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