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何?怎么样才算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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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6 08:06
- 提问者网友:杀手的诗
- 2021-02-15 09:22
公司买了工伤保险,不知道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何?怎么样才算是工伤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想偏头吻你
- 2021-02-15 09:34
简单的说就是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的原因受到的伤害。
如果是在工作中发生疾病,在48小时内死亡的,才可以认定工伤
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
按这个规定,在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或脱离岗位发生伤害,或因非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工作时突发急症,但未死亡,或超过48小时以后死亡的,上下班途中,摔伤或者其他意外,这些是不能算为工伤的。
如果是在工作中发生疾病,在48小时内死亡的,才可以认定工伤
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
按这个规定,在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或脱离岗位发生伤害,或因非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工作时突发急症,但未死亡,或超过48小时以后死亡的,上下班途中,摔伤或者其他意外,这些是不能算为工伤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琴狂剑也妄
- 2021-02-15 10:44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一款解释,参加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属于强制性规范),如果用人单位不投保,那么可以去相关部门举报,该部门对未参加投保的单位进行责令改正(即补交保险费),并且按未交保险费的时间缴纳滞纳金,如应交1000,未交1000,未交费天数为10天,那么每天交5角,十天就是5元了,如果单位在不缴纳,那么,罚款,即罚款1000到3000元,但是这些钱都不是你的,哈哈。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对于第二款:用人单位未缴纳保险费的,只要职工发生工伤,那么按照参保的条件对待。相当于,一视同仁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三款:用人单位未缴纳保险费的,一次发生的费用,不如,利息等等都是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承担,当然谁承担多少,那是2个部门协商的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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