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8:00夜班和早班交接
早上9:21分到9:31分电脑被偷。(此时段一个网管和一个客服在三楼拖地)
当班人为:一个网管,两个客服,一个值班经理,一个收银员。
网吧电脑的的防盗措施也没有做好。就像家庭电脑一样放在架子上。没有加任何的锁。
请问如果员工要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
最好能给个详细合理的说法!谢谢!
都不知道楼上这几位在乱七八糟说什么!只有第一个回答的沾边。本人是法学硕士,简单分析如下:
首先定性:员工不用负责!(1)员工与盗窃者并没有通谋,也就谈不上共犯的问题;(2)员工在工作期间定然负有保管财务的义务,但是这只是一般义务,并不是专职义务;(3)员工在客观上并没有参与盗窃,在主观上不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4)网吧的监控设备存在瑕疵,电脑亦未采取相应的防盗措施,故网吧自己存在管理不善的过失;(5)经营风险,网吧自己承担责任;(6)网吧老板要当班的所有员工作出全部赔偿,于法无据!
另外补充一下:法学高手可能会发现上述第(1)点会产生片面共犯的问题,这是刑法学界的前沿理论问题,在目前的我国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予认定;二楼的等于没回答!三楼的说法有误,首先,老板的做法并不构成“罪”,其次,不能主张精神损害,再次,也不能主张营养费,最后,“国家第165496464614条规定”是什么东西?胡说的吧!
这样直接上法庭,集体告老板一罪:非法克扣员工工资。但是要做好证据哦,要个几万的精神损失费,和几十快的营样费!同时要求老板在网吧高峰时段(9点到11点)在网吧门口当众每人三句对不起(道歉)。再就是集体打包走人。YES
不能因为法律没有 这样的 规定不行你们 就 去 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知道 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