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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电脑被偷,老板要员工作出全部赔偿.合理合法吗?

答案:4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8-22 14:31
  • 提问者网友:饥饿走向夜
  • 2021-08-21 19:37
由于网吧清洁工请假,所以网吧卫生就由网管和客服处理。本网吧分二楼和三楼。一个网管和一个客服在三楼拖地,另一个客服在二楼拖地。此时网吧一个刚好没有监控的角落被偷了六台电脑的CPU和内存条,损失价值一万元左右。现在网吧老板要当班的所有员工作出全部赔偿(除收银员外)。请问这样合理吗?合法吗?
早上8:00夜班和早班交接
早上9:21分到9:31分电脑被偷。(此时段一个网管和一个客服在三楼拖地)
当班人为:一个网管,两个客服,一个值班经理,一个收银员。
网吧电脑的的防盗措施也没有做好。就像家庭电脑一样放在架子上。没有加任何的锁。
请问如果员工要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
最好能给个详细合理的说法!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春色三分
  • 2021-08-21 20:30

都不知道楼上这几位在乱七八糟说什么!只有第一个回答的沾边。本人是法学硕士,简单分析如下:


首先定性:员工不用负责!(1)员工与盗窃者并没有通谋,也就谈不上共犯的问题;(2)员工在工作期间定然负有保管财务的义务,但是这只是一般义务,并不是专职义务;(3)员工在客观上并没有参与盗窃,在主观上不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4)网吧的监控设备存在瑕疵,电脑亦未采取相应的防盗措施,故网吧自己存在管理不善的过失;(5)经营风险,网吧自己承担责任;(6)网吧老板要当班的所有员工作出全部赔偿,于法无据!


另外补充一下:法学高手可能会发现上述第(1)点会产生片面共犯的问题,这是刑法学界的前沿理论问题,在目前的我国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予认定;二楼的等于没回答!三楼的说法有误,首先,老板的做法并不构成“罪”,其次,不能主张精神损害,再次,也不能主张营养费,最后,“国家第165496464614条规定”是什么东西?胡说的吧!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拜訪者
  • 2021-08-22 00:23

这样直接上法庭,集体告老板一罪:非法克扣员工工资。但是要做好证据哦,要个几万的精神损失费,和几十快的营样费!同时要求老板在网吧高峰时段(9点到11点)在网吧门口当众每人三句对不起(道歉)。再就是集体打包走人。YES

  • 2楼网友:长青诗
  • 2021-08-21 22:56

不能因为法律没有 这样的 规定不行你们 就 去 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知道 吗

  • 3楼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08-21 21:34
除非 老板 有证据证明 员工在 电脑被窃 的 过程中 有 过错、否则 不能 追究员工的 责任、、、因为 电脑是 小偷 偷的 不是 员工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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