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福建南安地区
过程:
某3个人去一家民房偷窃.耗门进去(其实也不算是耗门,就是上网卡刷的一下就开了门,关键是门没坏),
在民房里面拿了580斤的铁,放在公路边的草丛里,叫了A开车来载,在等车子来的那点时间遇到了巡逻队,问在干什么,说在抽烟等朋友开车来接。巡逻队离开了!
另一边,A就带上2个人骑着轿车去拉,铁全放都后车厢后...撤退的路上遇到村里的巡逻队,停下给他检查,检查到后车厢,发现铁,呼叫巡逻队的人过来,说实迟、那时快,A开着车带着人就跑,就这样跑掉了。
据有消息说,是户主报警的
派出所那边,那个巡逻队的认识A那帮人里面的4个人,所里在调户口和头相,好像在通缉一样,现在A那帮人在跑路,那些铁1斤1块钱卖了!
这样我的问题就来了,我想问的是,A那帮人被抓后,是怎么样的罪?有多重?怎么判?
还有,如果A那帮人有能力叫报案的户主去消案的话,A那帮能还要不要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