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经济与法《救命之血》涉及的法律
- 提问者网友:活着好累
- 2021-07-18 18:54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举杯邀酒敬孤独
- 2021-07-18 20:02
国家有法律的,有政策的,不经过检测,任何血不能给病人输,谁输谁负责任。
不检测先救人,就违反了规定和法律,按程序检测又可能贻误生机,这是很难选择的难题。可如果在特殊情况下,也只能死抱着法律的规定,眼睁睁地看着一个生命离去,又怎么体现法制的价值呢?
北京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孙东东:作为法律制度来讲有没有问题,没有问题,因为国家立法它必须考虑宏观的,宏观考虑,这个要保证临床用血的安全,我们国家目前血液形势极其严峻。我们国家现在有乙肝病人和带菌者将近2亿,艾滋病人65万,包括带菌者65万,这个通过血液传播的传染病现在逐年在增加,一定要保证用血安全,从国家角度来考虑。那么具体到个案,个案总有个案的解决办法。在紧急情况比如战争环境下,抢救地震的情况下对吧,救灾情况下可以,这种紧急情况,因为它没有这个检验条件,但是有检验条件必须检验。比如用血浆代用品,给她用着,等着检测。
在我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中,第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因应急用血需要临时采集血液的,必须符合以下情况:
(一) 边远地区的医疗机构和所在地无血站(或中心血库);
(二) 危及病人生命,急需输血,而其他医疗措施所不能替代;
(三) 具备交叉配血及快速诊断方法检验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的条件。可以看出,即便在应急情况下,血液安全也是必须强调的。
卫生法学专家 董明霞家人的代理人 卓小勤:(山东省)血液中心也好,还是(齐鲁)医院也好,固守法律,只是看到冷冰冰的法条,而不顾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我觉得这个是不可赦免的一个错误,因为无论是从献血法当中的立法宗旨,还是从临床的这种救死扶伤,你医务人员的这个天职来讲,你首先应该挽救生命,这是最重要的。
如今,董明霞的家人已经提起了诉讼,将济阳县中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和山东省血液中心一起告上了法庭。他们说,人死不能复生,唯愿她的死能够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