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不受一审普遍程序的哪些程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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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1-23 05:07
- 提问者网友:练爱
- 2021-11-22 09:48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不受一审普遍程序的哪些程序限制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荒野風
- 2021-11-22 11:20
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具体如下:
一【《民诉法》规定简易程序不受限制条款】
第一百六十条: 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二【第一百六十条中不受限的三个法条内容】
【1】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2】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3】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一【《民诉法》规定简易程序不受限制条款】
第一百六十条: 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二【第一百六十条中不受限的三个法条内容】
【1】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2】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3】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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