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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过程中对方自己故意把自己胳膊划伤,鉴定成轻伤,说我方用刀把她砍伤,后经过DNA鉴定刀上并无对方血迹

答案:3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31 17:07
  • 提问者网友:捧腹剧
  • 2021-01-31 11:41
请问这点是否就能否定对方的轻伤鉴定了,而且对方伤口明显不是刀上,市局只说不好出非刀伤证明,现在派出所说我们没有明确证据,如果还不服从调解就要采取强制措施。
像这种情况,派出所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从此江山别
  • 2021-01-31 11:57
你好
1、仅凭“刀上无对方血迹”不能否定是被这把刀砍的,建议从刀伤形成的角度,并谘询专业人员后提请补充或者重新鉴定。
2、如果补充或者重新鉴定还是原来的结论,那么派出所可以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建议还是调解解决为好。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长青诗
  • 2021-01-31 13:52
那你又怎么单方面说不是你砍的?法律是讲证据,你不能证明自己,没办法就得认啊
  • 2楼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01-31 12:44
你好! 打架过程中对方自己故意把自己胳膊划伤 这个行为超出常理,所以主张这一点,是要有证据的 刀上无对方血迹不能证明这把刀没伤过受害人,完全可以擦去嘛~ 这种鉴定跟dna也没有关系 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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