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精髓:何为“仁,义,礼,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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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8 15:54
传统文化精髓:何为“仁,义,礼,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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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8 17:00
儒家讲“仁义礼智信”,仁是仅次于德的,人类所特有的一种美好的情操。《说文解字》说,“仁,亲也。”人与人相互亲切关爱。《礼记》说,“上下相亲谓之仁。”“温良者,仁之本也。”“仁者可以观其爱焉。”
仁:
仁字并没有简化,只是一般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意思。仁是会意字,从人,从二。《说文解字》说人是“天地之生,最贵者也。”还说,凡是属于人的都从人。二,是会意字,古文作“丄”,就是上字。二、上都是高的意思。
《说文解字》说,二是地之数。那么,结合起来看,仁就是专属于世上的人的高尚情怀。儒家讲“仁义礼智信”,仁是仅次于德的,人类所特有的一种美好的情操。《说文解字》说,“仁,亲也。”人与人相互亲切关爱。《礼记》说,“上下相亲谓之仁。”“温良者,仁之本也。”“仁者可以观其爱焉。”。《春初·元命苞》说,“仁者,情志好生爱人,故立字二人为仁。”
《吕氏春秋》:“於是行大仁慈,以恤黔首。” 宋范仲淹《君以民为体赋》:“莫不被以仁慈,跻於富庶。” 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五:“公故仁慈,天曙,以梦告司庖,饬举蟹投水。”
仁者是对有仁德者之称。有时候,用仁来指有恩于万物生育的事物。古代历来推崇仁政,认为尊德行仁的才可以叫做王。
义:
中国古代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义谓天下合宜之理,道谓天下通行之路。本指公正、合理而应当做的。管子最早提出了“义”(管仲,《管子·卷一·牧民第一》)“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右国颂”,“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估计比孔子早提出礼的概念。最早是会意字.从我,从羊.“我”是兵器,又表示仪仗;“羊”表示祭祀品。
本义:正义;我的威仪;合宜的道德、行为或道理;有义德之美。
儒家的“义”就是东方人本主义的表现。“义”就是平等、互重,确认他人的人格与自我人格同等地位,他人的利益权力与自我等同,他人的发展权与自我等同。儒家文化中没有救世主,而是用“义”来引导人相互尊重彼此谦让,“义”的表现之一就是“让利”。利益享有权是等同的。在财利面前,儒家主张让利于人,既然他就是我,我能得的他更能得之。从而可以有条件地快速实现利益共享。中国传统节日中人们会礼尚往来一翻,这虽是一种有趣的民俗,其中却体现着“义”的思想。当收到礼物的一方在恭送拜访者离开时,通常会把礼品的一部分返送回去,这是优先享有利益者在反馈于让利人,在增进了友谊亲情的同时也共享了物质利益。“义”还表现为对风险与责任的主动承受,这样就会将风险分散直到最小化。这种对财利的推让和对风险的担承并不是无原则的,是以个人的承受能力为前提,总之是在和谐的氛围中最合理地分配利与责,这一过程无需法律强制监督,始终是社会舆论在起作用。
礼:
礼中国古代社会准则和道德规范。春秋时的政治家子产最先把“礼”当作人们行为的规范。孔子也要求人的言行符合礼,这“礼”既指周礼的礼节、仪式,也指人们的道德规范。他对“礼”进行了全面的论述,提出了“克己复礼”的观点;把“礼”当作调整统治集团内部关系的手段,当作治国治民的根本。荀子也很重视“礼”,把“礼”看作是节制人欲的最好方法。战国末和汉初的儒家对“礼”作了系统的论述,主张用礼来调节人的情欲,使之合乎儒家的道德规范。
古人认为礼定贵贱尊卑,义为行动准绳,廉为廉洁方正,耻为有知耻之心。礼在中国古代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作为典章制度,它是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是维护上层建筑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节仪式。作为道德规范,它是国家领导者和贵族等一切行为的标准和要求。在孔子以前已有夏礼、殷礼、周礼。夏、殷、周三代之礼,因革相沿,到周公时代的周礼,已比较完善。作为观念形态的礼,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是同“仁”分不开的。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他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德治,打破了“礼不下庶人”的限制。到了战国时期,孟子把仁、义、礼、智作为基本的道德规范,礼为“辞让之心”,成为人的德行之一。荀子比孟子更为重视礼,他著有《礼论》,论证了“礼”的起源和社会作用。他认为礼使社会上每个人在贵贱、长幼、贫富等等级制中都有恰当的地位。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礼作为中国社会的道德规范和生活准则,对中华民族精神素质的修养起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礼不断被赋予新的内容,不断的发生着改变和调整。
有序竞争,是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的竞争,是“适者优存”,而不是“适者生存”,不适者被淘汰。如何去实现,就要用一整套的法规去规范它,这就是“礼”。儒学经常谈及社会秩序的建设和社会角色的定位。所谓“正名”就是要明确权利和义务。儒教也被称为“礼教”,礼的真正目的不是被动地调和矛盾,而是主动去引导竞争促进发展,协调社会分工,建立激励机制。儒家学者的一项重要责任就是要制定、完善社会竞争秩序,根据时代的需求,不断的去完善“礼”,并模范地遵守礼法。“非礼勿动,非礼勿言”,“克己复礼”。提倡“仁”就要遵从“礼”,遵从“礼”不是让人自我封闭,自缚手脚,而是为了明确责、权、利,通过有序竞争,更好地展现才能,发展自我,服务社会,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共同进步。
应遵循的原则
“尊重”原则:要求在各种类型的人际交往活动中,以相互尊重为前提,要尊重对方,不损害对方利益,同时又要保持自尊。
“遵守”原则:遵守社会公德,遵时守信,真诚友善,谦虚随和。 “
适度”原则:现代礼仪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一定要把握适度性,不同场合、不同对象,应始终不卑不亢,落落大方,把握好一定的分寸。
“自律”原则:交流双方在要求对方尊重自己之前,首先应当检查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礼仪规范要求。
应持正确的态度
自从民国以来,中国的礼仪制度在不断变得简单化、人性化,吸收了西方一些可以借鉴的模式。“礼”,只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所必需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已经脱离了原先为封建时期森严的等级制度服务的本质,而是维系社会良好风气的道德规范。但这并不是意味着我们就可以不再受到“礼”的约束,甚至把儒家文化等一味地看成是陈腐的,而把西方文明看成是完美无缺的。实际上,我们所鄙弃的只是“礼”中的糟粕,对于儒家文化中占据相当分量的高尚的东西,我们还是要继承并发扬;而在另一个方面,西方的文明也不见得完全像我们所见所闻的那样人性。随着中国的一步步发展,“礼”无与伦比的魅力必将会再度大放异彩,使世界眼中的中华民族,是一个文明、开放的民族,而中国当然就是一个文明、开放的国度。可以说,中国的形象,将会因为“礼”而更加亮丽,清新。
智:
智”,即智慧、聪明,有才能,有智谋。孔子认为,有智慧的人才能认识到“仁”对他有利,才能去实行“仁”。只有统治者才是“智者”,他们中绝大多数人都可成为“仁人”,而“小人”无智。儒家把“智”看成是实现其最高道德原则“仁”的重要条件之一。他们要实现“达德”,而要实现“达德”必须经过“知”的五个步骤,即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汉儒则把“智”列入“五常”之中。
智,会意兼形声,“知”的后起字。从日,从知,知亦声。知,会意字,从矢从口。矢是象形字,象镝括羽之形,本意是箭,引申为正直、端正,再引申为出口无悔的发誓。知是智的古字,通晓天地之道、深明人世之理的才能叫智,也就是知。而且,真正的知、智,一定是真理,一定是真象,也一定不会偏离道德仁义。
“智”的含义是富有时效的知识与明智选择,其表现在于能圆满、高效地处理好社会矛盾,处理好发展与稳定、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统治集团与被统治集团的利益关系,尤其是自身的进退与信仰之间的关系。这就要求儒家知识份子具有高超的智慧与远见,敢为天下先,既要有创新能力,又要有耐心,既要精确策划放眼全局,又要注重细节,身体力行。“智”是实现儒学实践价值的关键,智中包含着“知”——对社会规律与现实进程的真切把握。孔子又常常把“智”与“仁”相提并论。“智”常要儒生们在道义与财富面前做出选择,真正的儒家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孔子自身就是明证,他不苟合于权贵,周游列国终不见用,而渴求真理的决心却愈发坚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布衣终生无悔。并不是因为他自命清高、避世独立,而是良知自证,一时的荣华贵显较之永恒的真理和崇高的社会责任谁轻谁重。“智者不惑”,儒家的“智”既包括了知识论,又包含着价值论,是理想与实践的统一。
信:
儒家的伦理范畴。意为诚实,讲信用,不虚伪。“信”既是儒家实现“仁”这个道德原则的重要条件之一,又是其道德修养的内容之一。
信是会意字,从人,从言。信的本意是真心诚意、专一不移。人的言论应当是诚实的、真实的、不虚伪的。言是指事字,甲骨文字形下面是舌字,下面一横表示言从舌出,是张口伸舌讲话的象形。以“言”作偏旁部首的字,都与说话或道德有关。《说文解字》说,“直言曰言,论难曰语。”就是说,心里有什么直接表白才叫言,而推理辩论诘问的话应该叫语了。因此《法言义疏·问神》曰,“言,心声也。”如果一个人言不由衷、说假话,肯定是不会有信誉。
《诗·卫风·氓》曰:信誓旦旦。古代的人一旦信誓,就决没有不兑现的时候。孔子及其弟子提出出“信”,是要求人们按照礼的规定互守信用,借以调整统治阶级之间、对立阶级之间的矛盾。儒家把“信”作为立国、治国的根本。汉儒把“信”列入“五常”之中。《论语.学而》:“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信近于义,言可复也。”《左传.宣公二年》:“麂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
仁:
仁字并没有简化,只是一般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意思。仁是会意字,从人,从二。《说文解字》说人是“天地之生,最贵者也。”还说,凡是属于人的都从人。二,是会意字,古文作“丄”,就是上字。二、上都是高的意思。
《说文解字》说,二是地之数。那么,结合起来看,仁就是专属于世上的人的高尚情怀。儒家讲“仁义礼智信”,仁是仅次于德的,人类所特有的一种美好的情操。《说文解字》说,“仁,亲也。”人与人相互亲切关爱。《礼记》说,“上下相亲谓之仁。”“温良者,仁之本也。”“仁者可以观其爱焉。”。《春初·元命苞》说,“仁者,情志好生爱人,故立字二人为仁。”
《吕氏春秋》:“於是行大仁慈,以恤黔首。” 宋范仲淹《君以民为体赋》:“莫不被以仁慈,跻於富庶。” 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五:“公故仁慈,天曙,以梦告司庖,饬举蟹投水。”
仁者是对有仁德者之称。有时候,用仁来指有恩于万物生育的事物。古代历来推崇仁政,认为尊德行仁的才可以叫做王。
义:
中国古代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义谓天下合宜之理,道谓天下通行之路。本指公正、合理而应当做的。管子最早提出了“义”(管仲,《管子·卷一·牧民第一》)“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右国颂”,“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估计比孔子早提出礼的概念。最早是会意字.从我,从羊.“我”是兵器,又表示仪仗;“羊”表示祭祀品。
本义:正义;我的威仪;合宜的道德、行为或道理;有义德之美。
儒家的“义”就是东方人本主义的表现。“义”就是平等、互重,确认他人的人格与自我人格同等地位,他人的利益权力与自我等同,他人的发展权与自我等同。儒家文化中没有救世主,而是用“义”来引导人相互尊重彼此谦让,“义”的表现之一就是“让利”。利益享有权是等同的。在财利面前,儒家主张让利于人,既然他就是我,我能得的他更能得之。从而可以有条件地快速实现利益共享。中国传统节日中人们会礼尚往来一翻,这虽是一种有趣的民俗,其中却体现着“义”的思想。当收到礼物的一方在恭送拜访者离开时,通常会把礼品的一部分返送回去,这是优先享有利益者在反馈于让利人,在增进了友谊亲情的同时也共享了物质利益。“义”还表现为对风险与责任的主动承受,这样就会将风险分散直到最小化。这种对财利的推让和对风险的担承并不是无原则的,是以个人的承受能力为前提,总之是在和谐的氛围中最合理地分配利与责,这一过程无需法律强制监督,始终是社会舆论在起作用。
礼:
礼中国古代社会准则和道德规范。春秋时的政治家子产最先把“礼”当作人们行为的规范。孔子也要求人的言行符合礼,这“礼”既指周礼的礼节、仪式,也指人们的道德规范。他对“礼”进行了全面的论述,提出了“克己复礼”的观点;把“礼”当作调整统治集团内部关系的手段,当作治国治民的根本。荀子也很重视“礼”,把“礼”看作是节制人欲的最好方法。战国末和汉初的儒家对“礼”作了系统的论述,主张用礼来调节人的情欲,使之合乎儒家的道德规范。
古人认为礼定贵贱尊卑,义为行动准绳,廉为廉洁方正,耻为有知耻之心。礼在中国古代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作为典章制度,它是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是维护上层建筑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节仪式。作为道德规范,它是国家领导者和贵族等一切行为的标准和要求。在孔子以前已有夏礼、殷礼、周礼。夏、殷、周三代之礼,因革相沿,到周公时代的周礼,已比较完善。作为观念形态的礼,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是同“仁”分不开的。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他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德治,打破了“礼不下庶人”的限制。到了战国时期,孟子把仁、义、礼、智作为基本的道德规范,礼为“辞让之心”,成为人的德行之一。荀子比孟子更为重视礼,他著有《礼论》,论证了“礼”的起源和社会作用。他认为礼使社会上每个人在贵贱、长幼、贫富等等级制中都有恰当的地位。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礼作为中国社会的道德规范和生活准则,对中华民族精神素质的修养起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礼不断被赋予新的内容,不断的发生着改变和调整。
有序竞争,是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的竞争,是“适者优存”,而不是“适者生存”,不适者被淘汰。如何去实现,就要用一整套的法规去规范它,这就是“礼”。儒学经常谈及社会秩序的建设和社会角色的定位。所谓“正名”就是要明确权利和义务。儒教也被称为“礼教”,礼的真正目的不是被动地调和矛盾,而是主动去引导竞争促进发展,协调社会分工,建立激励机制。儒家学者的一项重要责任就是要制定、完善社会竞争秩序,根据时代的需求,不断的去完善“礼”,并模范地遵守礼法。“非礼勿动,非礼勿言”,“克己复礼”。提倡“仁”就要遵从“礼”,遵从“礼”不是让人自我封闭,自缚手脚,而是为了明确责、权、利,通过有序竞争,更好地展现才能,发展自我,服务社会,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共同进步。
应遵循的原则
“尊重”原则:要求在各种类型的人际交往活动中,以相互尊重为前提,要尊重对方,不损害对方利益,同时又要保持自尊。
“遵守”原则:遵守社会公德,遵时守信,真诚友善,谦虚随和。 “
适度”原则:现代礼仪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一定要把握适度性,不同场合、不同对象,应始终不卑不亢,落落大方,把握好一定的分寸。
“自律”原则:交流双方在要求对方尊重自己之前,首先应当检查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礼仪规范要求。
应持正确的态度
自从民国以来,中国的礼仪制度在不断变得简单化、人性化,吸收了西方一些可以借鉴的模式。“礼”,只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所必需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已经脱离了原先为封建时期森严的等级制度服务的本质,而是维系社会良好风气的道德规范。但这并不是意味着我们就可以不再受到“礼”的约束,甚至把儒家文化等一味地看成是陈腐的,而把西方文明看成是完美无缺的。实际上,我们所鄙弃的只是“礼”中的糟粕,对于儒家文化中占据相当分量的高尚的东西,我们还是要继承并发扬;而在另一个方面,西方的文明也不见得完全像我们所见所闻的那样人性。随着中国的一步步发展,“礼”无与伦比的魅力必将会再度大放异彩,使世界眼中的中华民族,是一个文明、开放的民族,而中国当然就是一个文明、开放的国度。可以说,中国的形象,将会因为“礼”而更加亮丽,清新。
智:
智”,即智慧、聪明,有才能,有智谋。孔子认为,有智慧的人才能认识到“仁”对他有利,才能去实行“仁”。只有统治者才是“智者”,他们中绝大多数人都可成为“仁人”,而“小人”无智。儒家把“智”看成是实现其最高道德原则“仁”的重要条件之一。他们要实现“达德”,而要实现“达德”必须经过“知”的五个步骤,即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汉儒则把“智”列入“五常”之中。
智,会意兼形声,“知”的后起字。从日,从知,知亦声。知,会意字,从矢从口。矢是象形字,象镝括羽之形,本意是箭,引申为正直、端正,再引申为出口无悔的发誓。知是智的古字,通晓天地之道、深明人世之理的才能叫智,也就是知。而且,真正的知、智,一定是真理,一定是真象,也一定不会偏离道德仁义。
“智”的含义是富有时效的知识与明智选择,其表现在于能圆满、高效地处理好社会矛盾,处理好发展与稳定、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统治集团与被统治集团的利益关系,尤其是自身的进退与信仰之间的关系。这就要求儒家知识份子具有高超的智慧与远见,敢为天下先,既要有创新能力,又要有耐心,既要精确策划放眼全局,又要注重细节,身体力行。“智”是实现儒学实践价值的关键,智中包含着“知”——对社会规律与现实进程的真切把握。孔子又常常把“智”与“仁”相提并论。“智”常要儒生们在道义与财富面前做出选择,真正的儒家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孔子自身就是明证,他不苟合于权贵,周游列国终不见用,而渴求真理的决心却愈发坚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布衣终生无悔。并不是因为他自命清高、避世独立,而是良知自证,一时的荣华贵显较之永恒的真理和崇高的社会责任谁轻谁重。“智者不惑”,儒家的“智”既包括了知识论,又包含着价值论,是理想与实践的统一。
信:
儒家的伦理范畴。意为诚实,讲信用,不虚伪。“信”既是儒家实现“仁”这个道德原则的重要条件之一,又是其道德修养的内容之一。
信是会意字,从人,从言。信的本意是真心诚意、专一不移。人的言论应当是诚实的、真实的、不虚伪的。言是指事字,甲骨文字形下面是舌字,下面一横表示言从舌出,是张口伸舌讲话的象形。以“言”作偏旁部首的字,都与说话或道德有关。《说文解字》说,“直言曰言,论难曰语。”就是说,心里有什么直接表白才叫言,而推理辩论诘问的话应该叫语了。因此《法言义疏·问神》曰,“言,心声也。”如果一个人言不由衷、说假话,肯定是不会有信誉。
《诗·卫风·氓》曰:信誓旦旦。古代的人一旦信誓,就决没有不兑现的时候。孔子及其弟子提出出“信”,是要求人们按照礼的规定互守信用,借以调整统治阶级之间、对立阶级之间的矛盾。儒家把“信”作为立国、治国的根本。汉儒把“信”列入“五常”之中。《论语.学而》:“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信近于义,言可复也。”《左传.宣公二年》:“麂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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