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甲乙结婚7年一直未有子女,2009年6月,二人收养了一个4岁的孩子丙,关于丙与甲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BA. 甲乙与丙不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B. 甲乙与丙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

答案:2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5 22:46
  • 提问者网友:椧運幽默
  • 2021-02-05 17:49
甲乙结婚7年一直未有子女,2009年6月,二人收养了一个4岁的孩子丙,关于丙与甲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B
A. 甲乙与丙不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B. 甲乙与丙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C. 若甲乙死亡,丙不能继承其财产
D. 若甲乙死亡,丙可获得部分财产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廢物販賣機
  • 2021-02-05 18:43
A. 甲乙与丙不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答案→)B. 甲乙与丙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C. 若甲乙死亡,丙不能继承其财产D. 若甲乙死亡,丙可获得部分财产解析: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的有关规定。故应选B项。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煞尾
  • 2021-02-05 19:03
这个解释是对的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