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条
昨天收到XX给XX的的两万元
见证人:XXX XXX
收款人:xxx
时间:XX XX XX
注:这个见证人只是见证了写收条时的见证,并没有见证到双方给钱的那一幕2.还有就是这个收款人的名字是平时的普称并不是身份证上的名字
如果我想要回来这个钱可以吗?我该怎么做,这个能定性为诈骗吗?
收条
昨天收到XX给XX的的两万元
见证人:XXX XXX
收款人:xxx
时间:XX XX XX
注:这个见证人只是见证了写收条时的见证,并没有见证到双方给钱的那一幕2.还有就是这个收款人的名字是平时的普称并不是身份证上的名字
如果我想要回来这个钱可以吗?我该怎么做,这个能定性为诈骗吗?
昨天收到XX给XX的的两万元
见证人:XXX XXX
收款人:xxx
时间:XX XX XX
一、能不能要回这笔钱的前提取决于这个收条的性质,如果属于“借条”的性质,你当然可以要回,但你要证明真实的资金关系,以及该收条就是借条,比如说:两个见证人对当时情况的了解、当地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借钱时基本上都是这样写法,只不过是普通老百姓文化程度不够,将“收条”与“借条”不加区分的理解而已;如果属于你们之间基于某种合同关系而产生的预付款,那么,就要证明对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支付该款项一方根据“不当得利”在行使返还请求权也可以要回。如果属于基于合同关系,比如对方履行了合同项下的某种标的物,在收取该价款时,当下没有发票而临时出具的一张收条的,那就不能收回了,最多只能换取一张正规的发票。
二、这个收款人的名字是平时的普称并不是身份证上的名字涉及主体问题。通常情况下是比较严谨的,但我国法律允许当事人有“曾用名”。如果能证明这个普称就是身份证的人,主体问题也是可以得到法律认可的。
三、这个能定性为诈骗吗
只要是真实的借贷法律关系,不存在什么诈骗的问题。
四、怎么办?
如果是真实的借贷法律关系,不妨建议你通过电话询问一下对方于某年某月借的两万元什么时间能还?只要对方认可这个客观事实,而你又对通话进行了录音,就可以作为证据之一结合其他证据进行使用了。
总之,如果是真实的借贷关系,收条的收款人应当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返还借款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