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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差额补偿怎么计算

答案:1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4 05:04
  • 提问者网友:送舟行
  • 2021-02-23 17:49
双倍工资差额补偿怎么计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零点过十分
  • 2021-02-23 18:36
你是广州的员工吧,是不是保安?
首先跟你说说加班费的计算办法,如果没有在合同中约定,那么看看你的工资条,如果上面有加班工资的话,则这部分是要扣除在每月的总收入之外的。举例来说:
你是2300的工资,工资条上只有法定节假日时是有加班费的,那么你平时就没有加班费。则你每小时的工资=2300/21.75/8=13.22元。
周一到周五每小时加班工资为1.5倍=19.83元,周六周日加班工资=13.22*2=26.44元。法定假日加班费=13.22*3=39.66元。
每周超过40小时的上班时间就可以这么计算。
所以你的加班工资到底是多少,请按这个计算就可以了。另外,法定假日有发放加班费的,按照以上计算办法计算之后,应减去已经发放的。按照1100计算加班费是违法的。关于双倍工资,则完全等于当月的实际工资,请假和加班费都计算在内,请假当月工资少了,双倍也少,加班当月工资多了,双倍也多。关于双倍工资的算法,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的第一个月去申请的话,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满一年之后,再过一年去申请则不支持了。15、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确定。用人单位应支付的二倍工资差额,从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起往前倒推一年,按月计算,对超过一年的二倍工资差额不予支持。
解读:本条规定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和保护期间。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二倍工资系按月支付,故处理时不按连续侵权做整体保护,而是按月保护。保护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通常是劳动者就二倍工资申请仲裁之日或者用人单位拒付之日)前一年以内的二倍工资差额。例如,劳动者于2008年1月1日入职,2008年12月31日解除劳动关系时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2009年1月1日申请仲裁,则保护11个月;如2009年7月1日申请仲裁,保护6个月(2008年7月至12月);如2010年1月1日申请仲裁,则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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