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异地公积金贷款的规定有哪些?具体规定有哪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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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0-09 00:30
- 提问者网友:無理詩人
- 2021-10-08 04:56
丹东异地公积金贷款的规定有哪些?具体规定有哪些啊?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归鹤鸣
- 2021-10-08 06:19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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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动情书生
- 2021-10-08 08:25
满足条件(点击查看条件)的人员首先到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北京公积金异地贷款材料 然后,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 2楼网友:有你哪都是故乡
- 2021-10-08 07:38
你好,2016江苏盐城公积金政策: 一、凡在异地(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内购房的,均可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实施仍按《关于异地缴存本地购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本市缴存职工在异地购房,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各管理部(业务部)核实职工在本市的缴存和贷款情况,向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各管理部(业务部)在收到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的反馈回执后,在业务系统中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 三、本市缴存职工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果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转移出本市,相关管理部(业务部)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四、缴存职工以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名义申请提取公积金的,除提供《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规定材料外,另需提供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贷款合同、贷款余额证明或还款流水明细。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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