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怎样维权
- 提问者网友:浩歌待明月
- 2021-05-03 05:57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几近狂妄
- 2021-05-03 06:59
- 1楼网友:愁杀梦里人
- 2021-05-03 09:19
1、第一份合同是有效的。而你离职之后就相当于原先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而之后签订的第二份合同同样是有效的。
2、至于没有给员工买保险这个事情,是用人单位违法的,这是很明确的。像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员工再要求估计也于事无补。这个问题只有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要求查处。另外,就是你自己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直至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
3、工资一般一月一发,但现实中都是拖欠第二个月发。大部分都是在第二月月中就发,这是常有的事。我想你也可以理解为什么会这样。就是说有发工资就没问题。但是对于加班没有加班费的话,那肯定是不行的。一般来说一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一星期不超过40小时工作。
4、对于你的问题我建议你首先通过劳动仲裁,然后看用人单位怎么处理。仲裁之后不合你的利益的,你可以再行法院起诉。如果仲裁之后,用人单位不履行仲裁的,你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当然最好是和解或者调解,这样你的维权成本低,见效快。
5、证据的话你要自己想办法,反正一切有利的证据都保留好就行了。另外有些证据是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的,这个你不用担心。总之,你现在能维权的只有此种途径。当然你可以选择去劳动局举报要求查处。
- 2楼网友:长青诗
- 2021-05-03 08:45
如你上面所说的话,前一份合同你没有拿到,你可以到劳动部门去查下,是否合同有在劳动部门审核,鉴定。如果没有,那就是合同不成立,是无效的。
公司没有给劳动者买保险的,你可以要求公司补办,可以到医保局投诉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申诉。并要求补偿。
就你公司目前的情况,违反了劳动法,你只要有足够证明能证明你与用人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到劳动部门去告,没有签定合同的,要赔付双倍工资,按实际工作月份计算。没有给劳动者买保险的,可以一并要求补办或协商解决。
以上情况劳动者可随时提出离职,并要求补偿,劳动部门还会依法查处。
去争取自己的权利吧。。
- 3楼网友:鱼忧
- 2021-05-03 07:06
同时,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未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就上述事实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处理,也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