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的案子,如果被告人无力偿还巨额赔款还会再次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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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26 07:56
- 提问者网友:蓝莓格格巫
- 2021-01-25 07:43
刑事附带民事的案子,如果被告人无力偿还巨额赔款还会再次被判刑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轻雾山林
- 2021-01-25 07:58
刑事附带民事案子判决后,被告人无偿还能力,并非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会被因此再被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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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英雄的欲望
- 2021-01-25 08:29
你好,根据题主的题意,有以下回答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
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第三百六十条 对判处财产刑的犯罪分子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裁定有执行财产内容的被告人,在本地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原判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其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执行后或者无法执行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委托的人民法院。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执行财产刑的财产直接上缴国库;需要退赔的财产,应当由执行的人民法院移交委托人民法院依法退赔。
以上为我对于题主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被告无能力偿还怎么办“的回答与归纳
有不对的地方其他答主可以进行补充与修改 题主觉得满意请采纳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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