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企业年金跳槽了怎么办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02 12:38
  • 提问者网友:骑士
  • 2021-01-01 23:15
企业年金跳槽了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煞尾
  • 2021-01-01 23:36
问题一:辞职后个人缴纳的企业年金能讨回吗? 可以,如果跳槽到的新单位也有给职工上企业年金的话,可以将原单位的企业年金转到新单位。问题二:辞职后企业年金怎么办 估计你关心的其实是两个问题:1.是否能带走,能带走多少;2.是否能打到自己账上带走。
对于第一个问题,就要看你们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方案中会有“归属规则”的条款(如无该项条款,则默认企业帮交部分100%属于个人所有),在归属规则中,可能会有一些限制,例如:工作5年以下,企业部分不给个人;工作5年-10年,企业部分50%给个人;工作10年以上,企业部分100%给个人等等。你只要询问到你们单位的归属规则,然后把你的情况往上套就可以了。属于你的,都可以带走。
对于第二个问题,怎么带走,劳社部20号令有明确规定,只有死亡、退休、出国定居可以提取年金,所以你离职是肯定不能打到自己账上的。如果新单位也有年金,就可以转过去;如果新单位没有年金,则目前的钱得留在原单位账户上,记得退休去领。问题三:如果跳槽原公司缴的年金怎么才能拿到? 抱抱,之前我也遇到了和楼主同样问题,企业年金要在退休后才能领取的,当然挂了、移民了也可以领。建议楼主先去问问你的新单位有没有给员工缴年金,
如果有,就可以要求原单位把你的年金转到新单位,最好问问你们年金的账户管理人要些什么手续,我上一个公司的年金账户管理人是招商银行,我感觉她们挺专业的,讲解很到位,我很快就知道该怎么办并且很快办好了我的年金转移。如果新单位没有给你缴纳年金,你的年金就留在原单位了,那就只能等到退休再找他们领。问题四:企业年金跳槽后能提取吗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组成部分,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
[编辑本段]企业年金的类型
一般来说,企业年金基金可分为设定缴存基金和设定受益基金,不同的基金类型所遵循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
(一)设定缴存基金
设定缴存基金为每个计划参与者提供一个个人账户,并按照既定的公式决定参与者的缴存金额,并不规定其将收到的福利的金额;将来在其有资格领取养老金时,个人所收到的养老金福利仅仅取决于其个人账户的缴存金额、这些缴存金额的投资收益以及可被分摊到该参与者账户的其他参与者罚没的福利。这样基金的主办者(企业)承担了按预先的协议向职工个人账户缴费的责任。当职工离开企业时,其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随之转移,进入其他企业的企业年金账户,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职工更换工作的成本,促进了人力资源的流动。设定缴存基金的会计处理较为简单。因为企业仅承担按期向账户缴费的义务,不承担职工退休后向职工支付养老金的义务,也不承担与企业年金基金有关的风险,这些风险将由企业年金基金的托管机构或基金参与者自行承担。因此,企业向基金管理者缴存的资产不再确认为企业的资产,企业当期应予确认的养老金成本是企业当期应支付的企业年金缴存金,确认的养老金负债是按照基金规定,当期及以前各期累计的应缴未缴企业年金缴存金。
(二)设定受益基金
设定受益计划是基金主办者(企业)按既定的金额提供养老金福利的企业年金;福利的金额通常是一个或多个因素的函数,如参加者的年龄、服务年数或工资水平;该福利既 可以是一笔年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在这一基金下,按期足额支付养老金的责任由基金主办者承担,如果到期不能按照原先的约定支付养老金,则违约责任亦应由基金主办者承担,换言之,基金主办者承担了不能足额支付的风险、投资失败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等一系列风险;而该基金的参与者如果提前离开企业,则他过去服务所赚得的养老金福利很有可能部分、甚至全部丧失。由于设定受益基金需要涉及大量的精算假设和会计估计,如职工未来养老金水平、领取养老金的年数、剩余服务年限、未来工资水平、能够领取养老金的职工人数的折现率等,故其会计处理比较复杂。企业当期应确认的养老金成本除当期服务成本外,还涉及过去服务成本、精算利得和损失和利息费用等项目。企业对职工的养老金义务符合负债的定义,因此,理应确认为企业的一项养老金负债。养老金负债是企业采用一定的精算方法、估计合适的折现率所计算出的未来需要支付的养老金总额的折现值。
[编辑本段]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其区别主要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的层次和功能上的不同,其联系主要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的政策和水平相互联系、密不可分。企业年金实行市场化运营,应选择经劳动保障部认定的运营机构管理。企业年金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单位缴费一般不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单位和职工合计缴费一般不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编辑本段]企业年金的作用
有些人认为,企业年金是企业的一种福利。其实,企业年金与企业福利有本质上的不同。福利是当期消费,企业年金是未来消费,企业年金的消费权利发生在退休之后;福利体现公平,企业年金体现效率;企业的福利项目一般与生活需求等物质条件直接相关,与人的地位、级别没有关系,福利标准对事不对人,企业年金则不同,重点体现效率,企业经济效益好坏、个人贡献大小等,都可以导致企业年金水平不同;福利属于再分配范畴,企业年金仍然属于一次分配范畴。所以说......余下全文>>问题五:我的企业年金交了一年。准备辞职去别的单位,请问我的企业年金怎么处理? 凡已经正常上缴的部分,如是年金、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你单位只需要办理停止缴费即可。
其它均与你单位无关了。问题六:新单位没有企业年金,原来的年金怎么办? 留在原单位就可以的,但是转到您爱人的账户是不行的。以后等您的新单位建立年金后再转也不迟。
按我国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领取的条件基本有三个,一个是退休,再一个是出国,三是身故。企业中主管年金的部门(一般是人力资源部)都了解办理手续,到您退休的时候,找他们办理即可。
您对账户资料的留存问题可以放心,目前具有年金管理资格的机构在计算机系统和档案资料的管理方面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每年还要接受正规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严格审计,资料丢失的概率很小。
您还有一个便利的条件,可以让您的爱人经常在单位查一下您的账户信息啊,呵呵,您就当是存了个长期存款吧。
不过需要提醒一下:您的留存账户的管理费的缴纳问题,要看企业是如何规定的,也许您还需要定期支付账户管理费问题七:现在每个月上交企业年金,辞职后如果下一个单位并没有企业年金,我以前交的辞职后能拿到吗? 5分是这样的,您之前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中,如果没有企业缴费部分的归属期限设置的话,原单位给您缴纳的企业缴费部分,可以归属到您个人的,如果调入的新公司有企业年金的话,操作手续不是很复杂,您在新单位上企业年金的时候和人力部门说一下之前在另外一家公司有企业年金,这样在新单位上年金的时候,会把您以前的企业年金账户转移到新公司的企业年金计划中。 而且在企业年金缴费中,个人缴费无论何时,都完全归属于个人,至于企业缴费,主要是看企业年金计划中有没有对工作多久才能获得企业缴费这一部分有没有约束,没有的话,企业交的钱,您也可以获得。 希望回答可以帮助您, 有什么需要可以加好友沟通问题八:脱离企业后年金怎么办 1、如果您离开企业时,企业年金的余额不足2000元,按照现行的企业年金管理办法是可以向企业申请支取,由企业代为办理,然后到您年金的托管银行领取;2、如果您是跳槽到有企业年金的单位,则需要现行单位将企业年金计划名称、托管银行名称账号以人力资源部开具的联系函到原单位进行转移;3、如果您是出国定居,则提供相关证明到原单位支取;4、如果您暂时失业,那年金要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到原单位办理支取,离开之后企业会停止给您缴费,并会扣去每月的管理费。问题九:企业年金跳槽后能提取吗? >不胜感激!太专业、详细了,简单的说,能提取吗?问题十:您好,如果辞职企业年金可以提取吗 咨询厂方
辞职后,  属于你的东西通通可以带走。  属于单位东西的通通留下。  拒不交出的反映到劳动局,由劳动局责令交出。  如果你真想走人,实习期提前3天,非实习期提前30天递交辞职通知书给老板,到时候老板批与不批,同意与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后果老板承担,一切与你无关。?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辞职公司前 ,员工为公司工作,付出了劳动,公司应该为员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所欠工资应该补发。如不发放,属于拖欠工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你可?????????????以举报。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离职或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余下全文>>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笑迎怀羞
  • 2021-01-02 00:36
这个解释是对的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