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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后房产证办理有期限吗?

答案:3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2-22 23:07
  • 提问者网友:泪痣哥哥
  • 2021-12-22 01:24
我购房时,开发商承诺办理房产证,在合同中也注明,交房后90日内完成登记,但现在已经一年了,还未办理房产证,购房后房产证办理有期限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撞了怀
  • 2021-12-22 01:57
房产证的办理期限通常是以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为主的,但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并没有对此作出约定的,一般分两种情况讨论:1、商品住房若尚未建成的,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2、商品房若已经竣工完成的,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西岸风
  • 2021-12-22 03:41
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所以开发商的行为属于违约,你有权要求其尽快协助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否则赔偿你的全部损失,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2楼网友:归鹤鸣
  • 2021-12-22 03:16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无论是根据约定还是规章规定,您都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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