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按揭贷款有什么区别?求:我个人理财方法!
我是重庆,万州某企业的普通员工, 这是我个人情况及收入:
男,27岁,目前单身。
每月缴住房公积金 自己150元公司150元,扣除社保等后 实发工资:1200 元左右 。
主要问题我能不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月供多少?
我能不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月供多少?
答案:4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1 01:51
- 提问者网友:记得曾经
- 2021-04-10 19:49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洒脱疯子
- 2021-04-10 20:00
一、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贷款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
2.首付购(建)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3.按规定提供贷款担保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5.职工及其配偶均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6.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积金贷款金额计算方法:
1.按实际缴存比例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2.按还贷能力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3.按房屋价格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b.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4.按账户余额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1.申请贷款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
2.首付购(建)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3.按规定提供贷款担保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5.职工及其配偶均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6.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积金贷款金额计算方法:
1.按实际缴存比例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2.按还贷能力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3.按房屋价格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b.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4.按账户余额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神的生死簿
- 2021-04-10 21:54
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买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同地区的公积金政策不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不同,因此具体的贷款额度和手续需要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在此以杭州为例,根据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购房贷款额度:
1、职工本人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职工及其配偶均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
2、具体可贷额度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标准、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3、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公积金贷款一致。
4、2015年11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15倍计算,计算结果取千位整数,计算结果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贷款手续:
一、贷款申请
职工按所购住房的不同类型,向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二、贷款受理
(一)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申报资料、申请额度等内容进行真实性、合规性的初步审查;
(二)初审通过的,委贷银行约请申请人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贷款用途、还贷意愿、还款能力等情况,并建立面谈记录;
(三)初审、面谈均符合规定的,委贷银行受理贷款申请。
三、贷款审批
(一)职工贷款申请由委贷银行受理的,委贷银行需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批。
(二)公积金中心自贷款受理或收到委贷银行报送材料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公积金组合贷款另需经委贷银行进行商业贷款审批。
(三)因情况特殊不能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的,经公积金中心负责人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告知申请人延期原因。
(四)职工贷款申请未获批准的,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告知申请人原因。
四、合同签订
职工贷款申请获批准的,由委贷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签约手续。借款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保证人、委贷银行、公积金中心应当共同签订《杭州市公积金个人住房担保借款合同》(下简称《担保借款合同》)。借款人同时签具借款借据。
五、放款审核
中心收到房屋抵押权证后进行放款审核,放款条件如下:
(一)属期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预告登记证明》,所属楼盘已申报结顶。
(二)属现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房屋他项权证》,所属楼盘已申报结顶。
(三)属二手房、房改房等其它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房屋他项权证》。
六、贷款发放
委贷银行应按《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放款条件,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按合同约定的账户划转。
(一)申请商品房贷款(含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资金直接转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监管专户。
(二)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贷款资金以借款人名义转入房产中介公司在委托银行的监督支付账户。
(三)申请房改房贷款、拆迁安置房住房贷款的,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银行存款账户。
- 2楼网友:渊鱼
- 2021-04-10 21:48
一般情况可以的,公积金贷款主要购房才可以使用的。这要看重庆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怎么规定的,各个地方的规定不太一样的。
- 3楼网友:夜风逐马
- 2021-04-10 20:46
问: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属于谁?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个人有什么益处?
答:无论是单位缴存部分还是职工缴存部分均属职工个人所有,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个人有以下好处:①职工扣缴部分(国家规定政策范围内)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②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计息,往年结存的住房公积金按银行3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算,免征利息所得税。③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后,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利率。
问:目前公司确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缴存基数是多少?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确定公司和员工个人缴存比例均按8%执行。公司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作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问:哪些情况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使用支取?
答:职工正在发生住房消费(如购房、建房、危房大修等),需要付款给房地产开发商、还购房贷款本息、付相关税费时,可以办理使用支取,支取额为上一年度已结息金额。职工将应提供的资料原件交公积金缴存经办部门(人力资源开发部)办理支取业务。若职工在职期间均未发生住房消费使用支取,退休职工凭退休证和身份证办理支取,辞职员工可办理公积金托管或转移。
问: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如何计算?
答:1、单笔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5万元,且不能超过贷款拟购住房价值总额的70%。计算公式:
可贷款额度=(夫妻双方个人月缴存额之和÷6%)×12(月)×0.45×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2、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不能超过借款申请人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剩余的工作年限;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具有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按剩余工作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贷款期限(目前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 60周岁, 女职工55周岁)。
3、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在贷款期限内遇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新的贷款利率执行。
4、借款人申请公积金的额度不能完全满足其贷款需求时,可同时向贷款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问: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需要什么样的程序?
答:借款人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及配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公积金贷款已归还完毕,该借款人在购买住房时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首先要到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经公积金中心批准后,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办理相关贷款手续;贷款发放后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
特别提醒:
1、 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每笔贷款(含组合贷款)只能选择一种还款方式,在还款期间不得变更还款方式。
2、 借款人可按规定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支付购房首期付款和归还贷款,但必须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提取手续,个人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能自动抵扣首付款或每月还款;
3、 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可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全部或部分归还贷款。
4、 应在每月还款日之前存足应还款金额,一旦逾期将按合同约定计收罚息。
外地户口在本地买房,能使用住房公积金吗?
以前是不能使用异地的公积金贷款,现在可以,还可以到公积金所在地领取公积金.
每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材料如下:
①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首次申请须提供复印件);
②借款银行出具的现时贷款余额证明原件;
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是不是必须转到户口所在地才能取出来?
不需要.只要以上几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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