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信用卡欠款已还清,法院判决还罚款是否必须缴纳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7 04:49
  • 提问者网友:一抹荒凉废墟
  • 2021-01-26 23:59
有一张信用卡欠款,被银行告到法院。在这期间已经还清了欠款,后来法院出了判决书说要缴纳2万的罚款。是否必须缴纳?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不如潦草
  • 2021-01-27 01:28
你好,判决书的判决你还是需要执行的。不知道,法院的判决是民事判决还是刑事判决。
1、如果是民事判决,你只要清偿了本息就履行了判决的内容了。
2、如果是刑事判决,你向银行清偿欠款,仅仅是具有从轻或者减轻量刑情节。而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中的罚金乃是对你犯罪行为的一种量刑处罚。这是必须要执行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污到你湿
  • 2021-01-27 02:22
信用卡恶意透支判断标准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