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母公司)尚未收回的对乙公司(子公司)销售产品的款项合计为200万元。甲公司对该应收债权计提了10万元坏账准备。所得税税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4 19:58
- 提问者网友:心牵心
- 2021-01-24 00:10
1.[单选题]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母公司)尚未收回的对乙公司(子公司)销售产品的款项合计为200万元。甲公司对该应收债权计提了10万元坏账准备。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税法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未发生实质损失时不得在税前扣除。则编制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时,不正确的抵销分录是( )。A.借:应付账款 200 贷:应收账款 200 B.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0 贷:资产减值损失 10 C.借:资产减值损失 10 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0 D.借:所得税费用 2.5(1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5ABCD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举杯邀酒敬孤独
- 2021-01-24 01:18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无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你哪知我潦倒为你
- 2021-01-24 01:36
我好好复习下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