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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怎样算侵权

答案:1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8-12 23:16
  • 提问者网友:黑米和小志
  • 2021-08-12 11:43
我准备写一部怀念高中的小说,情节内容是虚构的,人物在名字方面也作了修改,我知道小说中人物不能用真名,那么学校名字或其他的名字呢?比如说:山东大学,山东省实验中学,济南市公安局,山东省公安厅这样的字眼能出现么?还有,济南市,天桥区,北京市这些地名,区域名或街道名能用原名么?如果不能,那么怎样改比较好而且还能让人知道我写的是哪里?我分不多,能给的都给了,请各位专业人士帮帮忙,在此谢谢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琴狂剑也妄
  • 2021-08-12 13:00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赢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两高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未经著作权人授权,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应当视为刑法第217条规定的“复制发行”。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在15万元以上或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单位实施网络著作权犯罪,根据刑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属于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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