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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转非安置费问题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3 02:19
  • 提问者网友:箛茗
  • 2021-02-02 22:08
我婆母今年90岁,于97年随她在重庆市北碚区蔡家镇的小女儿农转非,根据其小女儿说其母所得安置费一共是10万零6千元。其中已经扣还去7千5百山林费,又由于母亲已经拿了低保费,又从安置费中扣回去2万8千作为抵消低保费,扣除这两项费用以后,母亲实际得到安置费为7万零5千元,本人觉得越个疑问:到底这2项费用应该不应该在所得的安置费中再扣回去?既然是补偿的安置费,为什么又要作为低保费口回去2万8千元?有什么政策依据?是开发商扣的还是镇政府扣的?敬请知道的朋友告诉下,万分感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十年萤火照君眠
  • 2021-02-02 23:08
哈哈!我是施家梁的我们这边征地都是这样的哈!我外婆70了,这次农转非没占房子,本来应该得2万8的农转非人头费,但因为满了60要一次性买满养老保险,所以这2万8没有得到,但是之农转非之后每个月得580。因为养老保险是要你自己掏钱买一部分,政府在补贴一部分,所以要在农转非得的钱里扣撒!你看现在那些企业单位这些的养老保险都是这样撒,自己买一部分,单位买一部分!你婆肯定也可以每个月580得这个钱的!由于她是97年(好早哦!那个时候就蔡家就在开发啊?而且补偿标准过来10多年了一直没变!物价涨得!那个时候的10万当现在30万用了!)就转的这个每个月领的钱貌似还要多一些哦!具体的要问她现在户籍所在地的当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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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思契十里
  • 2021-02-02 23:44
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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